时间:2023-06-06 16:27:03来源:法律常识
编者按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扎实开展英模教育,持续深化全警实战大练兵,激励全市广大公安民警以英模人物为榜样,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打造济宁公安“1371”现代化警务体系,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济宁市公安局在全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了“学英模、见行动、当标兵”推选宣传活动。
活动将评选一批“爱民标兵”、“执法标兵”、“侦查标兵”、“服务标兵”、“科技标兵”,以此进一步立标杆、明导向,使先进典型深入警心,激励更多民警争当标兵模范,圆满完成各项公安工作任务,确保全市社会治安持续稳定,树立“人民群众最亲、犯罪分子最怕”的新时代济宁公安形象。
我们通过“学英模、见行动、当标兵”专栏,陆续发布各地各单位推荐的标兵候选人事迹,供全体民警学习交流。
本期故事,让我们走近
执法标兵候选人 胡克博
胡克博,198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四级警长。2012年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2013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任济宁市公安局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兼职教官,先后荣立三等功4次、获嘉奖5次,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优秀法制员、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全省标兵教官、济宁市最美青工、市公安局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民警等。
标兵的故事
好学奋进 规范执法的践行者
2008年9月,胡克博从通信保障岗位调到法制支队从事执法工作。作为法制新兵,他从头开始,边干边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向同志们请教;白天忙于工作,晚上扎进书堆里,取得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通过不断学习、实践锻炼,他的理论功底和执法能力在短时间内突飞猛进,向“业务骨干”迅速转变。近年来,他审核监督警情、案件2000余起,参与研究复杂案件50余起,核查督办案件30余起。因业务能力突出,他多次被公安部、省公安厅抽调参加专项活动和专案工作,丰富的知识水平、过硬的执法能力,为每一次执法实践助力,个人屡获表彰。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执法永恒的主题,胡克博凭借着扎实的法制业务功底和信息化知识,为全市执法信息化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5年,他参与研发全市执法办案公开查询系统,该系统在全省首创、全国领先。2016年省公安厅推广应用全省执法办案系统后,他提出建设执法数据仓库,极大地方便了各警种、各县市区自建系统与执法办案数据的对接。2017年,作为全市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具体承办人,他加班加点研究系统功能,提出了详尽的平台建设方案,利用六个月的时间建成了系统平台。同时,他承担着省公安厅“执法综合应用平台”等两大平台10个子系统的市级管理员工作,对基层遇到的技术问题24小时响应,第一时间解决。
扎根基层 执法为民的笃行者
2018年3月,胡克博到济宁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洸河派出所锻炼。在基层工作期间,他扎根一线,情融社区,凭着执着的敬业精神、良好的群众沟通水平和丰富的法律理论功底,在基层派出所岗位上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用实际行动赢得了锻炼单位领导、同事和人民群众的称赞。同时,他积极探索推广“说理式”执法,点对点普法,讲事理、明情理、释法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逐年上升。在派出所工作期间,他收到群众锦旗6面、感谢短信20余条,连年被评为先进个人,荣立三等功一次,荣获嘉奖一次,所在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
2020年4月,辖区内一公司因经营不善停止营业,受到客户控告。接到报案后,胡克博作为警情首接人、案件主办人,第一时间制作接待登记表、询问笔录,耐心听取群众反映情况,推进案件顺利侦办,因工作依法有序、释法说理充分,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兼职教官 法制理论的宣传者
胡克博是济宁市公安局兼职教官、“法制巡讲团”成员,为了取得良好的培训效果,他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反思,在基层调研检查中收集素材,将基层实践的案例融入课堂,用生动的案例阐述法律规定的背景和实务操作的要领。每次授课时,他都会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积极准备讲义讲稿,内容既有法律理论又有法治思维,贴近实战的授课风格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近年来,他参与警种业务培训班、执法信息化应用推广等培训70余场次,培训人员1万余人次,连续两年作为省公安厅法制巡讲团成员赴外地市巡讲,受邀到警察学院、企事业单位培训6次。
从警16年以来,胡克博始终恪尽职守,牢记宗旨,秉承“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用执着和追求谱写了公安法制工作的华美乐章,展现了新时期青年民警的良好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