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19:41:06来源:法律常识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精神,深入推进迪庆州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彻查金融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现就举报迪庆州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发放民间借贷的;
(二)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以及追偿代偿资金的;
(三)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金融业务的;
(四)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进行转贷的;
(五)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放贷的;
(六)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机构与涉黑涉恶组织和个人开展信贷、保险及提供担保等形式业务的;
(七)非法设立金融机构和非法开展金融业务;
(八)开展有组织的保险诈骗活动;
(九)存在制售假币、洗钱犯罪行为的;
(十)金融组织工作人员、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涉黑涉恶人员;
(十一)金融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十二)涉及金融机构的其他涉黑涉恶行为。
二、举报说明
(一)提倡实名举报、书面举报,并提供举报人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二)对于举报、提供线索者,举报线索接收单位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三)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线索要尽量精准、详细。
(四)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887-8232374
举报线索接收单位:中国银保监会迪庆监管分局
举报地址: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龟山巷3号迪庆银保监分局
特此公告
中国银保监会迪庆监管分局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