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7 06:08:09来源:法律常识
资阳市公安机关关于举报黑恶势力
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的通告
为鼓励群众踊跃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黑恶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及《资阳市人民群众举报刑事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以及检举、揭发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给予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包括公安机关未发现和掌握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已立案侦查的黑恶违法犯罪嫌疑人所实施,但公安机关尚未发现和掌握的犯罪线索;为公安机关提供正在缉捕的黑恶犯罪团伙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藏匿地点、活动路线等相关信息。
二、举报途径: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通信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
1、电话举报:群众可通过各地公安机关公布的线索举报电话举报。其中,资阳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28-或。
2、信件举报:群众可通过邮寄信件的方式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举报至市公安局或当地公安机关扫黑办。其中,市公安局扫黑办的地址是: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366号,邮编:641300。
3、当面举报:群众可直接到市县(区)公安(分)局扫黑办、辖区派出所或向公安民警当面举报。
举报人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提供发生黑恶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通讯方式、主要体貌特征、活动路线、藏匿地点以及是否持有枪支、管制刀具等情况。
三、举报重点:本办法所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线索、恶势力犯罪集团线索、涉恶常见各类犯罪线索和黑恶犯罪团伙案件在逃人员线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重点为:1、威胁政治安全;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3、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及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在脱贫攻坚、农村经济社会事务中非法捞取不当利益;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7、操纵、经营“黄赌毒”;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四、奖励对象:本办法的奖励对象为举报资阳市范围内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五、奖励标准:举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30000-50000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10000-30000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团伙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每案奖励人民币5000元;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首犯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至10000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至5000元;抓获黑恶犯罪团伙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
六、领奖方式:对于公民以各种方式提供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一经查实并经过认定的,依照上述奖励办法兑现奖金。举报人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市公安局或各县(区)公安(分)局扫黑办,按照《资阳市人民群众举报刑事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办理相关手续后领取奖金。具体方式:1、直接领取。受奖人可本人也可委托他人到公安机关领取奖金;2、银行转账。受奖人可在全市任选一家金融机构设立账户,公安机关将奖金存入其指定账户;3、汇款。公安机关根据受奖人指定的地址,将奖金汇出。
严禁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或虚报、冒领奖金,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群众举报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的情况,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并对举报人做好保护工作;对于举报重大线索的,将视情节采取必要措施妥善保护举报人。因泄露举报人信息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举报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等受到威胁或损害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资阳市公安局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