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7 08:21:10来源:法律常识
2020年1月26日至1月30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欧阳康平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等物品的名义,在没有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微信骗取被害人曹某支付的购买口罩等防护物品的款项共计人民币33316.6元。
案情回放
2020年春节,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武汉暴发,进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席卷全国。一时间,口罩一罩难求。江西赣州籍的被告人欧阳康平因手头没钱,萌生了假借销售口罩网上骗钱的想法。
1月24日,欧阳康平在抖音APP发布“你好,需要N95口罩不?顺丰包邮”的内容,私信好友,广泛“撒网”。
1月25日,曹某在一则有关武汉新冠肺炎疫情的抖音上评论:“是否有卖N95口罩,能不能发货到武汉,我想捐一批口罩到武汉”,并留下了微信号,希望支援湖北监利某医院。
当天,欧阳康平看到这则评论,便主动添加曹某微信,谎称自己有N95医用口罩出售,用在百度APP下载的口罩图片及合格证书,骗取了其信任,并声称可以亲自把物资送往武汉。
曹某信以为真,微信转账下单,几天内陆续买了欧阳康平推荐的口罩、防护服等物资,前后共25笔,金额共计33316.6元。
1月28日,曹某询问物流情况,欧阳康平用另一个手机号短信回复,“你好,我是送货的师傅,我下高速找了个地方睡觉,今天太累了,不想开车了,明天一大早就送到医院。收到回复。”
察觉到事情有蹊跷,曹某一再追问,欧阳康平承认诈骗事实。曹某要求退款,协商无果后,1月30日,曹某报警。
骗到钱后,欧阳康平花5999元购买一台iphone11的全新手机,在淘宝上购买了一套价值4000余元的电脑设备及1930元的餐桌,又偿还个人债务2万余元。赃款被全部挥霍。案发后直至开庭,欧阳康平没有退还赃款。
2月2日,欧阳康平在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2月14日,北湖区检察院向北湖区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判决
2月20日,身穿白色防护服的被告人欧阳康平被押解到庭。
上午9时48分,审判长敲响法槌,庭审开始。
此案为湖南省首例涉疫情虚假销售口罩诈骗案。庭审过程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全程同步直播,数十万人围观。
为有效防止疫情聚集性传播的危害可能性,保证庭审过程的安全,北湖法院邀请了区疾控中心的专业人员进行全程防疫指导,审判庭、囚车进行了全面严格消毒。庭审中,法官、公诉人和辩护人均戴着口罩,防护措施严格周密。
北湖法院院长徐湘龙担任审判长,另外两名合议庭成员分别是曾获得“全国优秀女法官”荣誉称号的副院长侯勋和获得“全省办案标兵”荣誉称号的刑事庭庭长罗红荣。
法院依法为欧阳康平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
辩护人称,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好,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多次表示愿意退赔被害人的损失;系初犯偶犯,没有前科,可以酌情从轻量刑;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是因为经济困难,清偿债务才进行诈骗行为,犯案后没有逃避事实,且主动表达歉意,承诺退款,也是可以酌情从轻量刑的情节。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欧阳康平在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物品的名义,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依照2020年2月6日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相关规定,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有关违法犯罪的,要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公诉机关当庭建议,对被告人欧阳康平判处四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欧阳康平对指控犯罪的事实、罪名没有异议,当庭自愿认罪。
最后,被告人陈述:“对不起,我知道错了,我不该发国难财。”
北湖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欧阳康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抖音APP、微信社交软件虚构自己有用于疫情防控的N95口罩、防护服、护目镜出售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欧阳康平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涉案事实,可以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欧阳康平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疫情防控物品的名义实施诈骗,应依法从重惩处。综上所述,法院依法判处欧阳康平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官提醒
该案审判长,北湖法院院长徐湘龙表示,这个案子案情简单,被告人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事实比较清楚,案情比较明了,证据充分,涉及人数并不多,涉案金额也不高。
但是,当前正值全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口罩一罩难求。该案被告人利用公众急购口罩的迫切心理进行诈骗,以达到其骗取钱财的不法目的,昧良心发国难财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当前的抗疫形势,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徐湘龙提醒,广大群众在网购医用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时,务必选择正规购物网站,并对汇款、转账、提供验证码等提高警惕。一旦发现遭遇诈骗要及时报案,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作者:曾 妍 杨丽娟 朱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