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7 12:59:06来源:法律常识
江苏省宿迁市下属的泗阳县近日发生一件怪事:一对平素遵纪守法的兄弟,在酒后和人口角,被殴打导致一轻伤一轻微伤,而当地警方介入后, 既不按照规定送达他们《刑事立案通知书》,也不给《伤情鉴定书》。一年多了,也未抓获犯罪嫌疑人,导致受害者讨说法无门,行凶者逍遥法外。
究其原因,受害人称,行凶者中一人,据说是现任泗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亲戚,正是这位书记的“关照”,才造成目前的难堪局面。
江苏泗阳:居民被殴轻伤 公安介入一年半竟无果办理此案的派出所。
办理此案的派出所
午夜来电 兄弟被打,无人担责
10月5日深夜,记者正在睡梦中,被电话铃声惊醒,打电话的是一位自称尤姓的男子,他先是一连串的抱歉词语,最后诉说着打电话的原因。
尤姓男子告诉记者:他叫尤卫民,是江苏泗阳人,他还有个哥哥叫尤卫军,2013年5月1日,尤卫民从南京回老家和朋友聚会,酒喝多后身体不适,哥哥带他去 附近门诊挂水,他们和护士发生口角,没想到医生叫来社会闲杂人等把酒喝得烂醉如泥的他打成轻伤,哥哥左手小指也骨折,从事发到现在报警1年半之久,打人者 还在外逍遥法外,无人问责。
江苏泗阳:居民被殴轻伤 公安介入一年半竟无果负责处理此案的王副所长。
负责处理此案的王副所长
咄咄怪事 简单案件,复杂办理
10月22日,记者一行人驱车来到泗阳,见到了尤卫军、尤卫民兄弟俩。
尤卫军称,有人拨打110警察到后,他弟弟被120救护车送到县人民医院,他和两个行凶者庄源、江海涛被带到泗阳县城东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我和打人者被关在同一个房间,对方和我争辩的时候,毫无遮掩的说:公、检、法、司随你玩。”
“直到晚上7点多钟,警察才让我到医院检查,经过医院诊断为左小指骨折,并经联系得知,弟弟肋骨被打断3根。”
他说,做完检查后,他又回到派出所做笔录,他把弟弟和自己的检查结果告知做笔录民警,民警没有做出任何回应。
尤卫军说,做笔录后,他被本案件的承办人、副所长王波喊到办公室,他也将兄弟俩的伤情结果告知王波,王波问他:你看这事情怎么办?尤说:伤情你也知道了,还是按照法律程序处理吧。
“他又问我,有没有想过用经济方式来协调?我回答他:现在谈这个事情有点早,还是按照法律程序走。王波副所长一听,站起来把手机往沙发上一摔,指着我说:你想玩是吧?我陪你玩!我把你玩死算了!”尤卫军气愤的说。
“后来我被放出时,等候在派出所门口的老婆告诉我,两个行凶者在我1小时前已经被放出。”
尤卫军说,对我们不懂法律的人来说,也知道小手指已经是骨折,何况我弟弟肋骨骨折?伤情都已经很严重了,可是行凶者竟然被放走了,而且副所长王波还说把我往死里玩,到现在我都不懂这话什么意思?
去年7月14日,尤氏兄弟的伤情报告出来后,鉴定弟弟为轻伤,哥哥为轻微伤,7月17日王波所长通知尤卫军去签伤情告知书,并在尤的要求下签不同意调解书。
当记者要求尤为军和尤为民提供伤情鉴定书时,尤卫军告诉记者,到现在他们也只是在派出所看了看,自己手里没有,派出所没有任何人给他们伤情鉴定书。
“在此后的日子里,我和家人都不知道去了多少次派出所找王波所长和打了多少电话问处理结果,王波所长一会回到说马上抓人,但是人跑了我们也没有办法。一会 又说:我的意见是抓人,但上面领导不同意,他也没有办法等各种理由,硬是把事情拖到现在一年半还没有结果。
记者仔细察听了尤家提供的录音,发现其所说属实。
“到了10月17日中午,我弟媳到派出所找王波所长催促办此事,王波所长以弟媳摄像为由,和其他几名民警抢夺我弟媳手机,致使她两只手多处红肿,其实我弟媳拿的是一部老款手机,根本不能摄像,只能录音。”
“我在写给省长的投诉信中提到,要求主管部门调取当日监控录像,查清王所长作为国家公务人员,是怎样对待老百姓的野蛮行为,我弟媳并被他们非法限制人生自由3小个多小时。”
“直到2013年11月1日,我们终于等到王波所长电话,他把我们兄弟俩叫到派出所,让我们在《处罚前告知书》上签字,上面有简要案情,我们一看与事实完 全不符合,我们便拒绝签字。王波所长诱惑我们说,签了字下面肯定会把案子办理的更快些,就不会让你们等了。我们还是不签,并与他们争辩案情与事实不符合。 他们看软的不行,就来硬的,叫来3个民警要对我们动手,我和弟弟便在这种威逼情况下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我在写给李学勇省长的投诉信中,也要求有关部门调取 当天的视频录像。”
“当天晚上从派出所出来后,我们对处罚前告知内容与事实不符合,以及王波所长野蛮执法行为感觉到绝望,便拨打了市长热线求助,遂于2013年11月8日、 12月8日、2014年1月7日,三次在宿迁政府网站进行投诉,县局给出的答复都是:至今案件在侦办中,并对我反映的问题没有给予解释与处理。”
江苏泗阳 居民被殴轻伤 公安介入一年半竟无果
公示显示,王副所长排名第5。
公示显示,王副所长排名第5。
涉事人员:拒绝接待,不做回应
下午,记者来到城东派出所,值班民警联系到王波副所长后,记者把来意告知王副所长,王副所长告诉记者在外面出警,什么时候结束出警任务还不知道,如果要了解情况找他们上级部门,拒绝了接受记者的采访。
记者致电被指是凶手保护伞的该县政法委书记夏养育,其没有接听,发短消息给他,也未有回复。记者其后,发短消息或写信给宿迁市委书记、市长、政法委书记和公安局长,以及泗阳县委书记,至今未获得回复。
律师观点 公安办案,问题多多
就此事件,记者采访了东南大学法学教授、全国知名律师张赞宁先生。张教授认为,公安机关在办理此案的程序、实体方面,俱存在不少问题:
1、对于公安执法部门,一个比较常见的案件,迟迟不去积极办理结案,而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得不让人怀疑背后有钱权交易等腐败行为。
2、《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程序上,公安机关应将此案作为刑事案件办理,而非治安处罚,应给受害者伤情鉴定书和刑事立案通知。
关于此事,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