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7 16:28:39来源:法律常识
为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更新司法理念,推进庭审实质化,切实筑牢全省法院刑事法官罪刑法定、程序正义、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现代司法理念的思想基础,6月29日,吉林省法院举办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培训讲座。二级大法官、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寇昉为全省法院刑事法官作“增进共识、协作一致,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为主题的业务培训讲座。
寇昉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破解制约刑事司法公正突出问题的必要措施,是遵循诉讼规律、司法规律、法治规律的必然要求,是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必由之路三方面阐述了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并结合开好庭前会议、促进证人(侦查人员)鉴定人出庭、坚持非法证据排除、充分保证律师的辩护辩论、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要求、规范法庭调查程序等方面详细讲解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和任务。
据了解,2016年以来,吉林省法院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将松原地区两级法院作为试点法院,有效转变了松原地区两级法院司法理念,突出了庭审中心作用,提高了审判质效,初步形成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格局。
记者了解到,吉林省法院已成立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省法院改革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监督工作,制定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办法,对案件繁简分流、庭前会议、证人鉴定人出庭、非法证据排除重点改革任务作出详细规定,在全省法院全面推开改革,力争整体突破。 (粘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