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7 16:47:51来源:法律常识
陕西商洛“1·01”特大聚众斗殴案1月30日、31日在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商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派5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商州区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41名被告人到庭受审,42名律师参与辩护,社会各界两百余人旁听庭审。
被告人赵某与被告人王某为争夺工程在本村的填方工程,因地界发生争执纠纷。2017年1月1日,双方各纠集数十人手持洋镐把、棒球棍、砍刀等,在施工工地展开械斗,造成一人死亡,三人受伤的严重后果。该案是新中国以来发生在商洛市、参与斗殴人数最多、规模最大、造成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暴力犯罪案件。
案件发生后,商洛市、区两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及时启动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同时市检察院公诉部就案件定性、证据固定等各个环节对区检察院工作进行指导,为案件的顺利办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庭审前,公诉人经过缜密部署,明确分工,经过多次讨论,预测指控焦点、辩论观点,并详细制定“三纲一书”。为提高庭审效率,公诉人与合议庭成员先后召开3次庭前会议,共同对41名被告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实,依法告知各项程序性权利,就是否需要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等事项提前听取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庭审期间,公诉人重点围绕各被告人之间提出异议的矛盾点,有针对性交叉讯问,讯问内容简明扼要,语言规范,迅速查明案件有关情节,当庭揭露了被告人企图翻供心理状态。围绕被告人李某、赵某等41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犯罪事实,结合多媒体示证,从被告人主体责任身份、犯罪事实认定、量刑情节、证据合法性等四个方面,全面、客观、系统的展示在案证据,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质证,原文宣读其自供笔录予以反驳,整个举证脉络清晰、流畅、主次分明,质证有力到位。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围绕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就罪名认定争议、主从犯划分、是否构成自首、位次排序、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等五个方面,对辩护意见进行了集中答辩。通过以案说法,剖析案件发生原因,揭露案件危害等方面进行法庭教育,引起各被告人及旁听人员强烈反响。持续两天的庭审,公诉人始终规范平和应对,做到“有理、有据、有节”。(央广网 雷恺 杨小芳 张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