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7 17:07:47来源:法律常识
追求公平和正义的你,
法庭上铿锵陈词的你,
为梦想披荆斩棘的你,
不畏权势的你,
内心坚定的你,
充满社会责任感的你,
想要生命更精彩的你,
……
这样优秀的你还等什么?
快来加入丽水市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库吧!
做正义的守护者,
传播诚信的力量!
丽水市司法局拟从全市律师队伍中招募自愿承办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且愿作为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并在丽水市执业;
3、热心法律援助工作,具有法律援助服务经历,未因承办法律援助事项被受援人有效投诉;
4、具有刑事领域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执业一年以上;
5、近三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二、工作内容
值班工作
根据丽水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的安排,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各法律援助站(点)按照要求进行值班,负责当事人来访接待、解答法律咨询、引导法律援助申请等工作;
承办案件
接受丽水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的直接指派,承办本市办案机关通知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和各级援助中心受理的申请类刑事案件;
法律帮助
为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法律帮助;
结案归档
在办结案件后,向指派案件的法律援助中心提交全部结案归档的文件材料,并在浙江省法律援助统一服务平台提交结案申请;
其他工作
参与各类法律宣传活动以及承办丽水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报名程序
有意加入“丽水市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库”的律师,需填写《丽水市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和值班律师报名审核表》(加盖所在律师事务所公章)一式两份,并提交律师身份证、执业证复印件各一份,于 2019年11月30日前将报名材料交至所在地的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市属律所的律师交至丽水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法律援助中心)
联系人:彭博,电话:0578-2106058
四、审核确定
律师提交的材料由所在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审核留存并确定入选的律师名单。最终确认的名单将在丽水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丽水市律师协会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