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7 19:46:46来源:法律常识
楚天都市报11月28日讯(记者黄忠)涉黑涉恶犯罪严重危害人民利益、扰乱社会秩序,人民群众对其深恶痛绝。当前,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在深入推进,一大批黑恶势力被摧毁,人民群众对此拍手称快。楚天都市报记者今日获悉,湖北省委政法委及武汉、黄石、鄂州、孝感等地政法机关,详细披露了廖桂林案、唐金华案、周闯案、严鹏辉案等四起重点涉黑涉恶案办理的背后故事。
民警“咵天”获取关键证据
2007年起,廖桂林、廖红林兄弟俩纠集、网罗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在洪山区青菱街红霞村、园艺场村、渔业村和武汉交通职业学院一带,欺行霸市,为非作歹,群众深恶痛绝。
廖桂林长期盘踞在洪山区青菱地区一带,社会关系复杂、在渔业村范围内形成一手遮天、说一不二的局面。案件侦办初期,部分举报人、知情人在心理上有所顾忌,害怕打击报复,不敢也不愿出面配合调查,导致侦查工作一度受阻。
专案组转变工作思路,脱掉警服、便装简从进入村子里,与村民“咵天”拉家常,拉近了与村民的距离,打消顾虑,协助提供证据。在交谈过程中,民警设身处地站在村民角度梳理回忆廖桂林黑社会性质组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聚众打架斗殴场景,有的时候讲着讲着,受害村民情绪激动,撸起袖子向民警展示以前受伤的印记。通过大量走访调查,办案民警逐一固定了该组织犯罪的证据。
江城的夏天异常炎热。有一次室外温度40度,村民借口太热不愿配合,专案组民警仍然坚持,苦口婆心讲政策、做宣传,汗水湿透了上衣。村民从如此劳心费力的警察身上,感受到了党中央扫黑除恶的强大决心,逐渐打消了顾虑,声泪俱下控诉黑恶势力的重重罪行,周警官把握时机,一鼓作气记录28页长达2万5千多字的询问笔录,为细致分析案情、精确适用罪名固定了证据。
2019年12月16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廖桂林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等罪,数罪并罚,判处廖桂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2020年7月8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刑事裁定,对该案维持原判。
账本烧毁后黑财数额这样认定
唐金华案是省、黄石市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唐金华1982年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1987年4月刑满释放。1989年开始,唐金华通过在武汉承接建筑工程,积累了资金和人脉。
2011年至2018年,唐金华回大冶市金牛镇,笼络了一批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暴力、威胁、恐吓、滋扰等方式,非法介入当地房地产开发、征地拆迁、矿山经营、混凝土和猪肉市场,谋取非法利益,欺压当地群众,造成极坏社会影响。该涉黑组织在金牛地区有组织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案件22起,对不顺从或损害其组织利益的群众轻则威胁、恐吓,重则武力报复,给当地群众造成了心理恐慌。
为逃避法律责任,唐金华在案发之前就将账本全部烧毁。经鉴定,其非法控制猪肉批发市场的获利数额是一个从一百余万元至七百余万元的区间值,无法确定准确数值。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如何依法精准追缴黑财,成了黄石市铁山区检察院专案组讨论最多、难度最大的问题。专案组一致认为。为此,专案组驱车数百里上门听取鉴定人员专业意见,深入当地调研了大量数据,逐个询问证人、被害人销售数据、市场行情等情况,逐项核实相关证据,千方百计寻找破题线索和相关证据。最终,在充分考虑鉴定意见的基础上,专案组综合运用前期调取的书证、证人证言及犯罪嫌疑人供述,科学准确论证出了违法获利数额。
在庭审辩论环节,面对辩护律师“获利金额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公诉人一口气列举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鉴定意见等9条证据及其法律依据,对辩护律师的发问进行了有力回应。合议庭对公诉人追缴黑财的公诉意见也全部予以采纳,判决没收唐金华个人全部财产,追缴黑财共计3000余万元,对其他1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今年6月30日,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唐金华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两年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8月31日,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刑事裁定,维持原判。
坚决打击黑恶犯罪赢得群众信任
1997年以来,周闯、范国猛网罗社会闲散人员,逞强斗狠,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逐渐坐大成势。
2013年3月8日,时年5岁的周闯之女在鄂州百子畈西街的一书店内玩耍,不慎将摆放的工艺品绊倒砸伤了脚趾,正在外省的周闯得知后,电话指使余某带人威胁店主并要求赔偿。
次日,余某带熊某等人上门恐吓店主并索赔10万元。因金额太大,店主多次托人上门赔礼,周闯都拒绝接受。见店主一直未赔偿,周闯非常不满,又安排范国猛来处理此事。当年3月23日,范国猛、余某指使熊某、范某等人持钢管来到书店,将店主家人正在吃饭的餐桌掀翻,持钢管打砸店内财物。被害人高某被打跑出店外,范某等人持啤酒瓶沿街追打至市政府对面的一茶餐厅门前,被公安巡警当场控制。
此后,熊某受范国猛的指使,随即赶至医院要求被打伤正在接受治疗的高某出具谅解书,高某与其姐姐慑于周某淫威,迫切希望了结此事,最终写下谅解书。余某到公安机关担保,范某被释放。
事发后,高某的母亲因害怕继续被人骚扰,精神恍惚,晚上睡不着觉,后多次找百子畈村的干部上门做周闯工作,最终周闯同意“赔偿”一万元。
当地民警在办理周闯涉黑案件时,发现该案后,多次找受害人及其家属,但是受害人因当年被打,违法行为人却逍遥法外,对公安机关失去信任,又害怕再次被打击报复,因此不愿意讲实情。侦查员为了获得受害人信任,一方面发动受害人的家族长辈、亲属、朋友等人反复做思想工作;另一方面,多次上门向高某及家属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掘进的态势,表明公安机关打击黑恶犯罪的坚强决心,最终取得了受害人的信任,高某及其家属终于说出了实情。
2019年9月10日,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周闯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该案涉案成员38人,涉及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12项罪名,收缴处置黑财3600余万元及一批房屋设施。2020年6月3日,终审判决周闯有期徒刑2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被判处19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检察官啃下大案9人被绳之以法
孝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案,严鹏辉等9人涉黑案无疑是个难啃的“硬骨头”。
严鹏辉长期利用其宗族辈分及“三进宫”的恶名,纠集笼络严姓宗族人员及亲属为骨干成员,有组织的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逐渐形成了成员众多、结构稳定、层级分明的犯罪组织,在孝南区、高新区以及大悟县芳畈镇等地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
孝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饶伟是该案主办检察官,立案不久,他便与侦查人员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吃透案情、完善预案;提前介入初期,为更全面查明犯罪、固定证据,他准确建议侦查人员针对该团伙盘时间长、违法犯罪事实多、因利益纠葛已产生部分矛盾的等情况,紧紧围绕涉黑犯罪四个特征,确立以“单罪为珠,‘黑’罪为线,以线串珠”的总体侦查思路,首先突破外围人员,进而突破骨干成员,最终突破主犯,围绕每一笔分罪固定证据,通过分罪中所体现出的该团伙人员结构、典型作案手段、暴力特征、非法控制表现来逐步印证涉黑组织特征,得到了侦查机关的认同和采纳,为案件移送后及时、快速办理打下了良好基础。
公诉审查环节,针对涉案事实、每名被告人认罪情况不同,他同办案团队确立了“震慑、鼓励、细化”的差异化审讯方案,笔记本上记下了密密麻麻的讯问提纲,针对审查、审讯进展还及时协调策略调整,先后指导、配合侦查机关补充、完善证据近100余份,首犯严鹏辉一改之前负隅顽抗、拒不供述的态度,对涉案大部分犯罪事实作出了实质性的供述与辩解,其他团伙成员也不同程度以检举其它犯罪事实等方式来表明配合态度。
最终,严鹏辉等9人被绳之以法。2018年12月13日,孝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严鹏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8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2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8名成员分别被判处12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2019年2月15日,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