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说一下芜湖有名刑事再审律师,于武陵简介

时间:2023-06-08 10:45:57来源:法律常识

新京报快讯(记者罗婷)1月15日上午10点,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于英生杀妻案”真凶武钦元强奸上诉一案公开开庭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该案于2015年5月15日被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判决认定,被告人武钦元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附带民事赔偿5万元。宣判后,武钦元不服,提出上诉。

安徽省高院于2015年11月13日下午在芜湖市中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因案情重大,法庭未当庭宣判。

武钦元原系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一审法院查明,1996年武钦元通过朋友认识了被害人韩某。同年12月2日早晨,在韩某丈夫于英生上班后,武钦元来到韩某家,欲与韩某发生性关系,遭到韩某拒绝。于是武钦元通过捆绑双手、捂压口鼻等暴力手段对韩某实施了强奸,事后发现韩某窒息死亡。

随后,武钦元找来菜刀割断韩某颈部,切断韩某家中电话线,翻乱抽屉,伪造犯罪现场,并将液化气罐打开搬至屋内,点燃蜡烛,意图制造爆炸彻底毁灭犯罪现场。

案件发生后,韩某丈夫时任蚌埠市东市区(现龙子湖区)区长助理的于英生被指有重大嫌疑,并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2013年8月13日,经过安徽省高院复查再审,于英生被宣告无罪。

2013年11月27日,公安机关通过现场物证、技术分析和当年精液样本的DNA比对,将犯罪嫌疑人武钦元控制。

■ 案件回顾:

1996年12月2日 蚌埠市南山路,于英生之妻韩某在家中被人杀害。

1996年12月22日 于英生涉嫌故意杀人被批捕。随后,蚌埠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于英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安徽省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其父亲、哥哥奔波申诉10余年。

2013年5月31日 安徽省高院依据《刑法》第243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该案立案复查。

2013年6月27日 安徽省高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2013年8月13日 安徽省高院公开宣判,认为于英生故意杀害其妻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于英生无罪。随后,蚌埠市公安局启动再侦程序。

2013年11月27日 武钦元在蚌埠被控制,并供述了17年前强奸杀害韩某的犯罪事实。

2015年1月5日 芜湖市中院根据安徽省高院的指定管辖,对嫌疑人武钦元进行不公开审理。于英生对武钦元提出民事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抚养费、赡养费等。

2015年5月15日 芜湖市中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武钦元因强奸罪被安徽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律师 交通事故 案件 逃逸 被告人 驾驶 肇事罪 劳动者 赔偿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事故 用人单位 交通肇事 当事人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肇事 被害人 事务所 房屋 责任 辩护 法院 刑事案件 自诉 土地 法律 民警 补偿费 车辆 公司 交通 死亡 债务 嫌疑人 机动车 鉴定 打官司 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