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8 11:00:02来源:法律常识
■本文作者:佟湘玉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10月10日13时许,莆田秀屿区平海镇发生重大刑事案件,被害人为一家祖孙四代,致2人死亡3人受伤。
针对该事件,10月13日,福建莆田秀屿区政府回应嫌犯欧某中与邻居欧某发等3人因土地问题产生争议地块,随后发生纠纷至今。
众所周知,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也是广大农民朋友重要的生产资本 ,但由于我国人多地少,每个农户所分的土地数量有限,加之,一些特殊原因,邻里之间因地块产权等问题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多。而此类事件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导致邻里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甚至还会出现人员伤亡。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如果因土地发生纠纷,该如何解决呢?又该找谁解决?
在农村,土地纠纷一般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承包地的纠纷。比如,两家承包地相邻,一家认为对方越过地界,种了自家的土地,另一家认为其并没有多占对方的土地。一来二去,两家自然而然会发生矛盾。
另一类是宅基地的纠纷。比如,一家在盖房子,另一家认为对方占用了自家的宅基地。此种情况下,往往也会产生纠纷。
那么,如果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广大的农民朋友该如何处理呢?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1条规定,因土地承包权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节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解决不成的 ,可以向市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仲裁还没有解决,最后的解决方式是向人民法院起诉......
从上述规定可知,一旦出现土地纠纷,处理事情的步骤有三:第一,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第二,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向被诉一方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提出裁决申请;第三,如果认为土地行政部门的裁决不公平,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与其他纠纷不同,土地纠纷一定是侵占土地的行为,如果邻居只是在你家耕地上倒垃圾,或者破坏你家院墙,这些行为都不属于土地纠纷。此外,土地纠纷必须要先经过行政机关的判定才行,没有行政机关的判定,法院是不会接管此事的。
当然,由于农村中发生的土地纠纷多有不同,情况错综复杂,因此,在处理此类事件是切不可纸上谈兵,还是要多管齐下、因地制宜,形成司法、公安机关、当地群众的联动。
回归案件,2017年,嫌疑人欧某中已向当地政府申请了危房翻盖,房屋新建手续获批后,欧某中便将原有400平米的房屋拆除,欲在原有土地上建盖新房。
但受害人欧某发曾多次联合附近居民阻挠欧某建盖新房,导致欧某中一家无处可归,在临时搭建的雨棚居住六年。
看到此处,有网友质疑,既然已经获得建房的手续,就可以正常建房,邻居为何能多次阻扰?
其实,目前“在农村建房子需不需要争取邻居的意见”已经成为许多人关注的问题。
据小编了解,农村建房涉及到相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该权利可知,在农村建房只要具备合法的手续,且不影响邻居的采光、日照、通风等权利,建房是不需要邻居同意的。
老话讲,百万买宅,千万买邻,搞好邻里关系对于个人家庭是非常有好处的。
小编认为,农民朋友在土地遇到纠纷时,一定要保持理智,尽可能协商,协商不了可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千万不要把纠纷扩大化,更不能动粗鲁打架,甚至作出伤人的举动。
版权声明:本文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原创文章,未经授权,拒绝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