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8 12:19:26来源:法律常识
齐女士与杨某有民间借贷纠纷,想到法院起诉,便先找律师咨询。2022年2月的一天,她在微信群里求助,寻一位相熟的律师,有人回应,并给她推荐了时律师。
她马上与时律师取得联系,并将自己于杨某借贷纠纷的详情告诉了时律师。时律师从多个角度为齐女士分析了案情,说案子比较复杂,如不请律师代理,起诉到法院可能会败诉。
齐女士见对方分析问题头头是道,于是,在未要求时某提供律师资格证、法律从业资质等证明的情况下,按照时律师的要求,通过微信支付了初期代理费、起诉费等4000余元。
正当齐女士打算起诉时,纠纷的另一方杨某主动与齐女士协商,表示自己愿意分期归还欠款,希望齐女士撤诉,并在当月就转账10000元作为第一期还款。齐女士见杨某有诚意,便与律师商议先撤诉。时律师虽然当时表示理解,并承诺会退还初期代理费,但也提示齐女士,如果对方不履行承诺,可以重新启动诉讼流程。不过如此一来,需要保留“延期起诉的权限”,齐女士听信了这条“专业建议”,于是又转账850元给时某,作为“延期费”。
然而次月,杨某就食言了,分期还款并未兑现,齐女士决定继续诉讼流程。这时候,时律师又说自己曾垫付了部分诉讼费差额及手续费等,需要齐女士补充。齐女士立即给时律师转账,授权时律师全权代理自己的案子。期间,她还将时律师推荐给自己朋友秦女士,受理秦女士的离婚案件。
2022年7月初,齐女士以为她的案子早已走上“法律程序”,可能是因为疫情原因一直没有收到任何来自法院的材料,于是她联系时律师了解案件的进展。让她始料未及的是,此时的时律师却失联了。同时,齐女士还接到秦女士的电话,同样也是在支付过多笔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后,也联系不上时律师。两人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立即去派出所报案。
民警经过侦察,认为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022年7月29日,民警在某农宅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到案后李某对其诈骗行为供认不讳。据李某供述,他看到齐女生在群里找“律师”,正好自己那段时间没有收入,手头紧张,就想捞一笔快钱。
民警了解到,李某是一名电工,根本没有法律从业资格、更不是律师。2022年2月至6月期间,李某陆续骗取齐某、秦某两名被害人律师聘任费、诉讼费等共计人民币8000余元。
奉贤检察院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依法对其提起公诉。经审理,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