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6 23:22:50来源:法律常识
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 文/摄)目前,南京市各区法院都在积极开展着诉前调解工作,将争议较小、标的额较低的一些民事纠纷案交由专业的特邀调解员组织调解,在诉讼前化解当事双方的矛盾。有些法院聘请的调解员多是职业律师、司法所退休人员等,可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并不如此,他们聘请的特邀调解员来自社会各行各业,没有一个是职业律师。
△新闻发布会现场
6月29日下午,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召开特邀调解组织(员)选聘工作新闻发布会,并举行了特邀调解组织(员)聘书颁发仪式。
△特邀调解组织(员)聘书颁发仪式图
据了解,一共8家单位、18名调解员成为鼓楼法院的特邀调解组织(员)。这18名专业调解员来自于社会各行各业,社区主任、派出所民警、交警大队事故员、学校老师、公司经理等等。鼓楼法院立案庭庭长张谦告诉记者,18名调解员没有一人是职业律师,可他们却能在调解的过程中,运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引导当事双方解决争议。特邀调解制度将专业化的调解组织(员)引入诉前调解阶段,让更多涉及到专业知识的案件能在诉前阶段得到处理。尤其是涉及专业性强的医疗、工程、教育等纠纷,让专业的调解员去处理更为有效。“我们对于调解员的工作热情、专业水平、工作经历、生活经验等方面进行了甄选,面试了几十人,才选聘出这18名特邀调解员。他们将在7月1日正式开始调解工作。”
张谦称,当事人不必担心特邀调解的效力问题。经特邀调解组织(员)成功调解并达成协议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这些经司法确认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申请执行,不怕当事人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