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8 13:47:48来源:法律常识
日前,大鹏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了一位特殊来访者,年过六旬且不识字的邱某在信访部门的引导下来到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希望帮他解决烦心事。
据悉,2021年邱某为包工头王某帮工装修一学校,日以继夜完成工作任务后,王某已收到工程款,邱某却迟迟没有领取到应得的报酬。经多次讨薪无果后,邱某无奈之下找到信访部门,经过调解仍未能讨要到工资,希望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追讨。
为防止矛盾激化,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在安抚邱某的同时,第一时间核实其情况,向其讲解法律相关规定,但因邱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口头约定报酬,法律证据较薄弱,值班律师主动对接法律援助,开启农民工欠薪“绿色通道”,因其不识字,由邱某口述工作人员代书帮其完成法律援助申请后,快速审查立案,并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律援助律师承办案件。
考虑到诉讼时间较长,为尽快帮助邱某拿到报酬,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律师抓住庭前调解契机,积极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促使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先行支付部分款项两万元,剩余款项在半年内付清,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这是大鹏新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心的日常,据统计,大鹏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今年累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91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件。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不断深化便民措施,探索与信访、法庭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协同联动机制,对于不属于信访事项的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引入法律服务资源,帮助梳理纠纷的法律关系,有针对性地做好释法析理,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和帮助,引导群众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定纷止争、化解矛盾,让公共法律服务在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的大路上不仅跑出了“速度”,更体现了“温度”。
(深圳侨报记者 张丽 通讯员 党泓博 王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