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04:46:08来源:法律常识
佩戴好单警装备、警容严整地踏上警车奔赴现场,每一位处警民警都会自觉打开胸前的执法记录仪。如今基层公安民警这习以为常的动作,是法治公安建设的生动展现。
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打造智能化办案系统、开展法治练兵……十年来,法治公安建设步履铿锵。公安机关执法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备、执法监督管理更加全面精细、执法办案更加规范高效,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外化为民警具体的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贯穿执法全环节,一个个“教科书式执法”的场景频频被网友点赞。
轻微交通违法“首违免罚”、抓捕嫌疑人避开其未成年子女……我们触摸到法治公安建设的温度。在一起起案件办理中,在一个个执法环节里,公安民警将法、理、情融于一体,把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追求效率同实现公正、执法目的同执法形式有机统一,广大群众为公安工作竖起大拇指。
奋进美好时光,不负伟大时代。全国公安机关广大民警正高扬法治之帆破浪前行,全力绘就法治公安的“方与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民公安报、中国警察网记者 刘晖)
林文彬(左二)和民警到辖区幼儿园走访,开展安全检查。中国警察网记者莫水土 摄
2006年我加入警队,一直在派出所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亲身感受到了基层公安机关执法理念、执法方式的巨大变化,感受到了基层公安工作的发展进步。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得到明显提升。
作为派出所所长,我把执法质量视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把提高执法水平作为派出所的第一要务,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衡量执法办案的效果。相比以前破案就算画上句号,现在我们更重视追赃挽损,竭尽全力为群众追回被盗财物。今年3月,我们派出所辖区发生撬门入室盗窃50部手机的案件。经研判认定,嫌疑人在盗窃后赶回老家武宣县。为了抢在嫌疑人销赃前追回被盗手机,我们组织警力连夜奔赴几百公里外的武宣县,第二天就抓获了嫌疑人,追回了被盗手机。
我们在派出所执法办案硬件建设上下功夫,建成了综合指挥调度室、受立案管理室、执法办案区、矛盾纠纷调解室等执法办案场所,满足了执法办案的多种需求,为规范执法办案提供了硬件保障。同时,我们大力推进执法办案场所的智能化建设,将接处警、案件办理、执法监督等全部纳入办案系统,实现了网上受立案、网上审核审批、网上制作法律文书、网上上传证据材料,使执法活动始终处于阳光下,全流程接受监督。全体民警将规范执法化作每天的自觉行动,有效保证了执法办案依法、有序、高效。
为确保办案质量,我们在规范各项执法执勤制度的同时,设立2名法制员负责审核全所办理的所有案件,把好执法质量的第一道关,实现执法“零缺陷、零过错”。我们所连续4年被自治区公安厅评为全区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去年荣立集体二等功,今年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和自治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讲述:林文彬(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公安局燕湖派出所所长)
整理:人民公安报、中国警察网记者 莫水土 刘文杰
赵兴向群众宣讲安全防范知识。李磊 摄
随着公安执法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作为基层刑侦民警,我深切感受到,执法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备,每一项执法活动都有章可循。
2014年7月,我负责侦办一起猥亵儿童案件。受害人遭受侵害时曾向奶奶发送了一些微信消息,但受制于技术手段,我们只能将手机作为证据提供给检察院和法院。结合一系列相关间接证据,经综合评判,最终侵害者以“零口供”被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
办理这起案件时,我们虽然具备一些提取电子数据的证据意识,但当时尚无系统化的提取规范,也无任何电子取证设备,只能凭借办案经验尽可能地呈现证据。这样的做法存在因原始数据载体损坏等原因造成证据灭失的风险,甚至可能因执法人员操作不当破坏数据的原始性,从而影响整个案件的审判。
此后短短数年,公检法机关逐步出台相关电子数据取证的法律法规,越来越重视对电子数据证据的提取及固定。基层刑侦民警不再单纯地停留在拍照固定证据层面,更加注重证据的原始性、客观性。借助越来越多的取证设备,我们能够固定更多电子证据。我们公安局也频繁组织基层办案民警前往相关院校学习,还将专家请进来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民警在办理案件时更加重视通过相关电子数据存储设备取证,基层公安机关也建立起电子物证取证室,所有取证人员均持证上岗。在案件侦办中,基层民警通过摄影、摄像、远程勘验等一系列规范性操作流程取证,有效防止了瑕疵证据、非法证据的产生。
十年来,广大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理案件,坚持全面及时收集证据,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讲述:赵兴(甘肃省兰州新区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整理:中国警察网记者 闫振宙 通讯员 刘胜男
高崇山(左)与民警研究案件适用法条。 刘向欣 摄
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重要窗口,做好派出所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十分重要。作为兼职法制员,我负责协助所领导和办案民警梳理卷宗内法律文书,开展执法监督,全力避免执法过错,提高执法质量。
今年9月底,值班民警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自家电瓶被盗。民警根据涉案物品价值将此案立为治安案件。10月初辖区又接连发生3起电瓶被盗案件。经分析研判,几起盗窃电瓶案件均为同一人所为。案件性质发生了改变,应转立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办理。我及时向所领导和办案民警提出建议:把民生小案当成大案对待,串并案件、成立专班,尽快抓捕犯罪嫌疑人,回应群众关切。经工作,犯罪嫌疑人最终被抓获。
与10年前相比,我的工作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就拿监督案件办理这一项来说,以前多在事后调阅卷宗,遇到案情复杂、持续时间长、涉案人员多的案件,卷宗有时多达十几本。而现在,只要打开电脑登录执法办案系统,就可以看到全所案件办理情况,开展网络巡查,实现对执法办案全流程、全要素的监督。
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会及时在派出所工作群里发布提示信息,督促有关民警立即改正补充。其他民警也会关注到群里的信息,在查缺补漏中不断提升执法水平。所里同事总是开玩笑说:“老高的工作就是给别人的工作‘挑刺’。”
把好执法第一道关,堵塞执法漏洞,确保案件办理合法合规,我觉得这种“挑刺”十分有必要。对于我的提醒,大家内心都表示感谢。现在,全所民警执法办案能力不断提升,派出所连续10年实现重大执法过错零发生。
2005年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要义》已经跟随我十几年了,等明年退休时,我要把它作为礼物送给接班人,提醒他在干中学、在学中干,把基层法制员的作用发挥好,切实堵住执法漏洞,用心用情服务人民群众。
□讲述:高崇山(吉林省镇赉县公安局赉北派出所兼职法制员)
整理:人民公安报、中国警察网记者 庄玲玲
彭显军忙碌在工作岗位上。梁军 摄
2018年,我调入分局新成立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让我感触最深的是,中心不仅具有“一站式办案、合成化作战、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的特点,还能为基层办案民警提供智能化、规范化的办案场所,为相关警种部门合成作战提供助力,为有效发挥警种专业优势提供必要的办案服务与支撑。
以前我们基层办案民警都是“全能选手”。从侦查到审讯再到提请逮捕,每个过程都要亲力亲为,加班加点是工作常态。而长期高强度、超负荷的办案工作,很容易埋下执法安全隐患。而现在,案件破获后,涉案嫌疑人的人身检查、涉案物品暂存、嫌疑人随身物品暂存以及信息采集等主要工作,全部由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民辅警完成。这不仅节省了办案民警的工作时间,也让日常执法工作更加规范。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引入智慧管理系统,助力执法活动规范合法。比如,当系统监测到讯问室内少于2名办案民警时会立即发出报警信息,并强制锁定该讯问室内审讯系统,临时暂停讯问工作。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全面强化执法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机制。我们设置高清监控探头,确保整个办案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安排专人开展24小时巡视监督,发现问题立刻纠正,发现隐患立即排除。中心设有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全面实现了涉案财物登记、保管、处置的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化。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还具有远程提讯功能,办案单位通过线上预约便可在中心审讯远在看守所的嫌疑人,大大降低了办案单位的执法成本和时间。
作为一名基层办案民警,我将砥砺奋进、笃行不怠,为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尽最大努力,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讲述:彭显军(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主任)
整理:人民公安报、中国警察网记者 谭彦叙 通讯员 许建航
刘迟查阅案件卷宗。孙嘉 摄
2016年,我从派出所转岗到分局法制大队,成为一名法制民警,负责执法监督、行政案件审核等工作,见证了法治公安建设的不断进步。
前不久,一名民警在办理盗窃治安案件时,收到我们的短信提醒:嫌疑人被抓获后已过多天还没有处理。这名民警立即将刚收到的物价鉴定文书送达案件当事人,又将案件材料送法制大队审核,分局当天就依法对嫌疑人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通过智能化执法管理系统向办案民警推送预警信息,是我们探索建立执法办案活动全流程、全要素、全环节监督管理机制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南通公安法制部门不断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管理,全力确保执法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去年5月,公安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的意见》。贯彻过程中,我们在全面推行网上办案的基础上,紧扣警情、案件、人员、财物、卷宗、场所等六大类执法要素,针对民警执法办案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在智能化执法管理系统里嵌入数据对比预警模型,对警情流转、受案立案、涉案财物处置等风险点进行实时智能化数据对比、自动预警提醒,为民警规范化执法办案加上多重保险。我们出台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记录和责任追究等一系列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增强内外执法监督合力。
精细化、智能化的执法监督管理,提升了执法办案质量,受到办案民警普遍欢迎,也充分保障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
这几年,受益于不断加强和改进的执法教育培训工作,我的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不断提升,通过了高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还加入了公职律师队伍。作为一名法制民警,我将始终秉持法治思维和守护公平正义的信念,坚持不懈做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践行者,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
□讲述:刘迟(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法制大队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
整理:人民公安报、中国警察网记者 赵家新 通讯员 苏锦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