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07:59:07来源:法律常识
文/徐红亮
记得去年吴亦凡出事的时候,微博上有追星账号声称“要组织粉丝儿们把吴亦凡救出来”,不对,确切地是说“把吴亦凡哥哥救出来”。
看到这个内容,我不禁笑了,难道电视剧中的“劫法场”要上演啦?可谓“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
北京朝阳看守所戒备森严、固若金汤,后天放开律师会见了,倒真是要去看一看。
如今又是李易峰,此前还有王什么宏、吴什么波、什么爽、什么冰?他们的名字没记住几个,但标签却很明显“劣迹艺人”!
跟在明星的车后面晃动鲜花喊“我爱你,李某某”,搜集明星同款的衣服,用什么“达康杯”,还有去住明星刚刚入住过的酒店,是不是明星扔的饮料瓶子也要收藏呢?
没有人能讲清楚赵本山的帽子值多少钱,反正无论多少钱,我不买。
记得上中学时,我也曾经把刘德华的照片贴床头,买周慧敏的贴画,还有李小龙、李连杰的明信片,追星这事儿咱也干过,那是我的年轻时代。
现在追星被插上了互联网的“翅膀”,更是形式多样,而且已经明显的产业化,形成了巨大的追星圈和追星经济。明星有明星的权利,追星有追星的自由,这本来无可厚非。
开放包容,应当允许追星者自由追星、按照自己的喜好去追、去爱、去疯狂;按照自己的厌恶去淘汰,规则约束不了的,留给时间去淡漠。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追星者往往不是不追,而是换了要追的星。
现实生活中,有人追星崇拜希特勒、拿破仑、邱吉尔,甚至山本五十六;也有人崇拜张灵甫纪念张灵甫,这还曾引起粟裕将军之子的极度不满并写信怒斥,难道他比解放军战士更值得纪念吗?
一些历史人物,包括秦始皇、刘邦、诸葛亮、朱元璋等,于今天的主流价值观来看,都颇具历史争议,其一生功过皆有,亦很难说这样的追星是对还是错。但无论如何,在追的方式上理性、冷静,便值得理解。
当代多少创业青年以黄光裕、褚时健当榜样,这也是追星,尽管他们也是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罪犯。但是他们在逆境中不折不挠、发奋图强、自我激励、不甘失败,这些恰恰是青年人需要学习和具备的品质。
孔子曰:“三人行,则必有我师”,这三人孔夫子可没有区分好坏。
至于那些把与明星的某种联系,或者是“八杆子打不着”的联系,作为自我满足和炫耀的“资本”,难说这是理性的。追星,应当关注并发现明星内在的值得学习和效仿的品质和人性光芒,而不仅仅是他(她)用了什么样的杯子、穿了什么样的鞋、做了个什么样的发型。
对吧,你说吴亦凡现在是什么发型呢?
拿成龙来说,尽管他的负面新闻也不少,但丝毫不影响成龙为了动作电影的拍摄,极其敬业、非常拼命、多次冒险,创造一个又一个的经典镜头,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他执着而认真的工作态度。赵本山,他那迷糊的憨傻样儿把欢笑传递给一代又一代人,追星当然没有问题的。
前几天英国女王去世,朋友圈发文悼念的、回顾的人很多,然而仔细想一想,女王治下的英国除了跟着美国“老大哥”发动几场战争之外,给人类做出什么贡献了吗?君主立宪制之下的女王本来就是尊享王权的代名词,这是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转变残存的制度。
我们的领袖、我们的英雄、我们的烈士哪一个都比女王值得纪念、值得被追,女王不是英雄,至少不是我们的英雄。
尽管如此,我尊重那些追星英国女王的每一个人,因为追星的方式只要是理性的,也便不应当受到谴责和批评。
《大学》曰:“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理性从容,才是追星正确“姿势”。
(作者简介:徐红亮,河南西平人,现居北京,德和衡刑事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