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律师刑事,盐池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50名公告

时间:2022-10-25 09:25:05来源:法律常识

盐池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通告

根据工作需要,盐池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50名(勤务辅警40名,限男性;文职辅警10名,限女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盐池户籍(2019年8月1日前取得);

(三)截止公告发布之日,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退役士兵、大学生村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放宽至35周岁以下;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县级人民医院出具的检查报告,包括①心电图检查正常,②肺部X光透视正常,③肝、肾功能检查正常,④常规B超检查正常,⑤血压正常,裸视1.0以上,⑥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纹身和无精神病史,⑦ HIV检测等);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大学生村官,汉语言文学及相近专业、具有机动车驾驶证、具有计算机等级以上资质或计算机操作技能较强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三)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解毒的;

(五)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八)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九)现役军人、在校学生及已纳入盐池县人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范畴的;

(十)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等程序进行。应聘人员要确保通讯畅通,在笔试、面试、体检环节中,因联系不上没能准时参加,视为自动放弃。

(一)受理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地点:盐池县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208办公室)。

2、报名时间: 即日起开始报名,五个法定工作日,即2019年8月23日、26日、27日、28日、29日,报名截止8月29日18:30之前,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报名,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6020021。

3、报名材料:报名者填写《盐池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表样附后),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无违法犯罪证明、退伍证、驾驶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大学生村官证明等,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三张。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应具备的相关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组织实施,具体内容为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为1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根据体能测试综合成绩按3:1的比例进入笔试。

不适宜剧烈运动或有隐性疾病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四)笔试、面试和资历量化

笔试重点考核《公共基础知识》、《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按2:1的比例进入面试。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笔试成绩加1分,同一应聘者不累计加分。对进入面试人员,对其资历进行量化,量化项目包括专业、学历、技能等,量化得分占综合成绩的10%。面试重点考核沟通协调能力、个性特征与岗位适应性等,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五)体检和公示

根据招聘名额,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在盐池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根据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合格的,在盐池县政府门户网站、盐池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平台、微信平安盐池公示5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收到影响录用的问题,经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四、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3个月),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劳务派遣公司(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承接主体)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考核不合格者,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和程序要求予以解聘。因试用期离职、考入事业编或经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录用岗位空缺的,依据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通过考察从高到低依次补录。

(二)待遇。凡被聘用者试用期工资待遇按盐池县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2倍的80%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工资待遇按照《盐池县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池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工资待遇管理制度>的通知》(盐党办综〔2017〕51号)文件规定执行。若考核不合格者,购买公共服务的承接主体依据劳动聘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附件1.盐池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

识别二维码下载附表

来源盐池县公安局

2019年8月23日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