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14:02:07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检察日报
8月18日,由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平、陈某忠等4人涉嫌虚假诉讼罪一案在铜官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应安徽省检察院邀请,部分住皖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及来自滁州、黄山、铜陵三市的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观摩了此案的庭审,并就“打击虚假诉讼,守护司法诚信”展开探讨交流。
为规避执行,合谋提起虚假诉讼
这是一起由最高检挂牌督办,跨江苏、安徽两省的重大虚假诉讼案。据检察院指控,2018年,陈某平为规避其个人独资成立的安徽省枞阳县某采石厂被强制执行,与其弟陈某忠及两名律师合谋,假借转让合同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以捏造的事实和虚假的证据提起民事诉讼,致使铜陵市中级法院作出确认采石厂转让合同合法有效的错误民事判决。后陈某忠持该判决书向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法院提出执行异议,采石厂的财产执行遂被中止。检察机关认为,应以虚假诉讼罪追究陈氏兄弟及两名律师的刑事责任。
在当天庭审中,被羁押在铜陵市看守所的陈某平、陈某忠通过远程视频出庭受审,两名律师则到庭参加诉讼。公诉人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犯罪情节、认罪认罚情况及社会危害性等发表意见,强调该案从表面上看被告人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利”,实则是以法律的名义行不法之事,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4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悔罪。整个庭审持续三个小时,严肃紧凑。该案未当庭宣判。
据了解,在最高检和安徽省检察院的精心指导下,铜陵市检察机关上下联动、部门之间加强协作,通过办理该起系列案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移送犯罪线索1件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2人,公安机关立案2件5人,追赃挽损近5000万元。
检察官办案扎实,赢得代表委员肯定
当天下午,观摩庭审的代表委员们与最高检、安徽省及市、县(区)四级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一起,对庭审情况进行“复盘”。
“这是一起典型的虚假诉讼案件,完全符合刑法关于虚假诉讼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主任周世虹认为,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办案中追根溯源,发现了涉税问题,帮国家挽回税收损失;在办案中还发现有关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线索。该案办得扎实,要好好总结经验。检察机关在此过程中突破了许多困难和阻力,包括推动法院再审、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实现零口供批捕等,“这充分说明办案检察官自身素质很过硬。”他说。
“检察机关能够迎难而上,我表示钦佩!”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歙县深渡镇大茂社区党总支书记姚顺武建议最高检和安徽省检察院,认真总结推广铜陵市检察机关办理此案的成功经验,让人民群众在更多的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安徽省人大代表、滁州市南谯区大柳镇良农金梨专业合作社总经理王忠通过旁听庭审,深切感受到检察官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扎实的法律功底,也感受到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秩序方面的职业担当。
安徽省人大代表、黄山学院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教授钱丽萍多次应邀参加检察机关组织的活动,“这次旁听案件庭审,让我对检察官出庭履职有了直观感受,他们的法律专业知识非常扎实。”她说。
最高检第六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李萍在作总点评时表示,该起虚假诉讼案件的办理,反映出安徽省检察机关一直以来勤于思考、敏于行动,甘于苦干、敢于亮剑,善于监督、长于总结的优秀特质,较好体现了讲政治、求极致、重协同、抓诉源的特点。“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既是闪电战、歼灭战,也是阵地战、持久战!”她希望安徽省检察机关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紧密依靠群众,积极推动该起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的再审改判,同时注意深挖深层次违法行为,延伸办案效果。
让典型案例“走”出案卷,走进群众中间
为加深代表委员对检察机关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的了解,在庭后召开的“打击虚假诉讼,守护司法诚信”交流座谈会上,安徽省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通报了全省的相关情况。
2020年1月至今年7月,安徽省检察机关共办理虚假诉讼案件2640件,其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412件,提出抗诉604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84件,提出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340件。同时,监督层次向纵深推进,共向公安、纪检监察等机关移送各类违法违纪线索117件190人,其中司法公职人员被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立案调查、侦查48人,以虚假诉讼罪提起公诉72件173人。安徽省检察机关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被评为该省2021年度“十大法治事件”,省检察院虚假诉讼办案组被最高检评为优秀办案团队。
这些实实在在的成绩赢得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充分肯定。“感谢检察机关一直以来为维护稳定、和谐、幸福的生活所作出的巨大努力!”安徽省人大代表、安徽铜草花现代农业科技公司董事长周红快人快语,“虚假诉讼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损害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打击虚假诉讼,需要司法机关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还要加大宣传力度。”她表示,企业家要永远把诚信摆在第一位,这样,企业的发展之路才会更加广阔。
同样来自企业的安徽省人大代表、黄山茗江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卢贵对周红的观点表示赞同。他曾深受虚假诉讼之害,导致自身的债权无法实现。“虚假诉讼是企业营商环境的大敌,必须严厉打击。”卢贵说。
安徽省律协刑委会副主任孙小玲表示:“作为一名律师,我对两名律师参与到虚假诉讼案中感到痛心!这应该引起我们行业的反思。我们执业时是否始终做到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同时还要加强学习,避免对案件事实认识把握不清而稀里糊涂地代理了虚假诉讼案件。”安徽省政协委员、铜陵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陶然亭也认为,陈氏兄弟等4人虚假诉讼案对律师行业是个震慑,可以作为警示教育的素材,让广大律师从中吸取教训。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虚假诉讼严重腐蚀社会诚信,令人深恶痛绝。
姚顺武表示,“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检察机关应有更大作为,我将在代表履职中,主动宣传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同时注意收集系统治理、综合防治虚假诉讼方面的意见建议,以帮助检察机关更好地开展法律监督工作。”钱丽萍、曹士春、周红等代表呼吁,检察干警要深入到企业、街道、社区,多用短视频等新媒体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群众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利用大数据赋能精准打击的同时,努力让典型案例“走”出案卷,走进群众中间,在全社会形成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