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18:48:09来源:法律常识
3月12日,同心县检察院检察官马巧办理了杨某涉嫌寻衅滋事案。看到杨某没有委托辩护人,她立即给同心县法律援助中心发出《法律援助通知书》。
“高律师,杨某涉嫌寻衅滋事案由您担任辩护人,为他提供法律援助。”同心县法律援助中心收到通知书后,指派宁夏马瑛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天鹏为杨某提供辩护,同时公函告知检察院。
高天鹏接到任务后,迅速赶往检察院阅卷,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
从检察官接到案件,到为杨某指派辩护人,同心县检察院和法律援助中心“无缝对接”,仅用时2天。这样顺畅高效地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得益于我区2020年试点的审查起诉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
先行先试开启破冰之旅
2018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宁夏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实践,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各项数据指标位居全国前列,2020年在全国检察机关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改革如行船,前路必然滩险弯多。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宁夏检察机关遇到诸多难题:工作衔接、配套机制保障不到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后又反悔上诉导致浪费司法资源,值班律师数量少、工作经费保障不到位导致律师一定程度上仅成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见证人,未能依照法律规定提供实质性法律帮助等,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法律要求和人民期盼仍有差距。
如何破解难题?宁夏检察机关再次展示了创新的气魄。2020年5月11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向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提交《关于全区检察机关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建议全区政法机关先行先试,在已实现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基础上,将刑事辩护全覆盖从审判阶段向前延伸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环节。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采纳该建议,由自治区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织领导,自2020年8月10日至2021年2月10日,在石嘴山市、银川市金凤区、吴忠市同心县、固原市西吉县4个地区,开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试点主要内容包括: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人的,由人民检察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试点地区法律援助机构原则上应当指派同一名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提供辩护;在审查阶段已经指派辩护人的,应当指派该名律师继续在审查起诉、审判阶段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确保试点地区进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环节的犯罪嫌疑人均有专业律师提供辩护。
控辩双方专业互动积极高效
今年2月,银川市金凤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邵玮办理了剧某涉嫌盗窃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在审查起诉阶段,剧某陈述了事情经过,但不认为自己涉嫌盗窃罪。经过法律援助律师多次耐心讲解释疑,剧某才认识到自己对法律不够了解,自己的行为确实触犯了法律。最终,剧某在审判阶段认罪认罚。
“在实际办案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更容易接受辩护人的专业意见。律师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分析案情,促使他们加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主动性,愿意与被害人进行刑事和解,赔礼道歉,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也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作为试点工作的亲历者,邵玮感受颇深。
试点期间,宁夏大远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丙朝10余次受指派成为辩护人。他说,试点后,律师与检察官由过去以书面“见面”为主,转变为多以面对面方式就案件定性、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进行沟通,促进了控辩双方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有效沟通,争取犯罪嫌疑人在审判时能罚当其罪。
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行稳致远
“检察官、律师在刑事诉讼中虽然角色定位、承担职能不同,但在保障人权、确保司法公正方面的目标与价值取向是一致的。在辩护律师的积极参与下,依法从不同角度充分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释法说理,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心认罪、真诚悔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降低了侦查难度,庭审中也降低了指控难度,不因心存侥幸引发不必要的上诉、申诉,有助于节约司法资源用于其他疑难、复杂案件的精细化办理。”3月26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任茹点出了试点工作的特点。
试点半年,全区4个试点地区检察院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98件848人,其中检察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633人,占受理总人数的74.6%;犯罪嫌疑人自行委托130人,占受理总人数的15.3%;值班律师5人。4个试点地区检察院办理的审查起诉刑事案件均有律师提供专业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服判效果明显,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助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高质量落实。金凤区、同心县、西吉县3个试点地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分别为92.5%、92.6%、93.8%,石嘴山市检察院审结1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区同期平均适用率为90.5%。
下一步,我区将全面推行审查起诉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进一步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