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22:24:08来源:法律常识
北京刑事律师李扬博士:腾讯35岁员工地铁猥亵女子被拘14日
9月16日,广东深圳,据深圳公安南山分局一份行政处罚书显示:一名35岁的腾讯员工吕某某在南山书城地铁口乘坐往上行的扶手电梯时,摸了前面一名女性臀部两下,以摸臀部的方式对该名女性进行猥亵,据被侵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辨认笔录、电子数据等证据证实,根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吕某某行政拘留14日的行政处罚。(来源:沸点视频)
猥亵他人什么时候构成违法行为,什么时候构成犯罪?猥亵是否只局限于男性对女性实施?猥亵事件层出不穷,遭遇猥亵后我们应当如何应对?笔者试分析一二。#刑事律师# #北京律师# #腾讯35岁员工地铁猥亵女子被拘14日#
法析1:猥亵他人什么时候构成违法行为,什么时候构成犯罪?
依照具体猥亵情节的轻重、猥亵行为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大小不同,猥亵他人的行为可分别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刑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而与此同时,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所采用的表达方式是“猥亵他人”,在刑法中所采用的方式却是“强制猥亵”,其中所多出的“强制”二字便是猥亵行为构成违法或犯罪的根本性判定标准。
“强制”二字,则意味着加害人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使他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的方法强制对被害人进行猥亵——如以伤害他人身体机能、夺取他人性命为威胁,再如以麻醉、打昏等方式强行使对方陷入无意识状态,而后所进行的猥亵行为均应认定为强制猥亵罪。
其本质核心在于,强制猥亵罪比一般猥亵行为给人所带来的人身危害性更大,对他人的人身民主权利侵害程度更高,其所展现的潜在社会风险性也更大,故而应当施以更严苛、更沉重的刑罚,而非简单的行政拘留。
法析2:猥亵是否只局限于男性对女性实施?
在《刑法修正案(九)》出台之前,强制猥亵罪的对象仅为“妇女”,也就是说当时强制猥亵罪的保护对象仅仅局限于保护未成年儿童(猥亵儿童罪)及妇女(年满十四周岁的女性)。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性思想的逐渐开放,司法实践中男性猥亵男性、女性猥亵男性甚至女性猥亵女性的情况也屡有发生。为了适应时代更迭,更全面地保护公民利益,立法机关在《刑法修正案(九)》将第一款罪状中的“猥亵妇女”修改为“猥亵”他人,使该条保护的对象由妇女扩大到了年满十四周岁男性,这也意味着我国强制猥亵罪的保护对象全面覆盖。
毫无疑问,此举亦是对法治精神与时俱进的高度彰显。
法析3:猥亵事件层出不穷,遭遇猥亵后我们应当如何应对?
猥亵行为的发生一般往往一定的私密性,这也导致在证明猥亵行为确有发生的取证上具有一定困难。
在猥亵行为发生时,若处于有监控摄像头的公共场所(如地铁、超市、公交、电梯等),则应当及时向身边人进行求助,利用大众的力量先将其控制,随后报警,由警方调查取证。若处于缺乏监控设备之地,则可以先拍照或视频取证,掌握证据后再重复上述步骤。
与此同时,当代社会也应当摒弃“受害者有罪论”的落后思想,不应当责怪已受到伤害的被害人,而是加大力度追究违法犯罪人的责任,这样才能维护社会的有序和谐。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说说您的看法,欢迎点赞、评论、转发、收藏!(注:图片均来自网络,出处见水印,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