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23:24:05来源:法律常识
浏览0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6年7月13日 17:03进入太康论坛讨论
日前,记者从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积极介入了一起疑似寻衅滋事案,他们主动了解案情,并交由侦监科具体督办。
据介绍,该案前期由太康县公安局高贤派出所经办,但警方并未按照寻衅滋事立案。太康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于丽了解此事后,当即指示有关人员,启动监督程序,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案情。该县公安局随即接到检方通知,将涉案案卷移交检察院,由侦监科具体实施办理。
据了解,今年4月18日深夜,侯亮亮在自家网吧值班,突然有4个陌生人闯进网吧。4人强行将正在网吧内的李星晨从网吧拉出去痛打。侯亮亮上前制止,4人放开李星晨后,转而对侯亮亮进行撕扯殴打。后经鉴定,二人均构成轻微伤。此后,4人还殴打了在网吧内的其他人员,并损坏了电脑、键盘等物品。
河南省法学会会员、河南新动力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朱广晓认为,此案当事人无故殴打他人,致两人轻微伤,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公安机关拒不按照刑事案件办理,受害人可到当地检察院控申科控告。”朱广晓说。河南省太康县公安局一不愿具名的警官认为:“这种案件应该构成寻衅滋事罪。”
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