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6 02:23:05来源:法律常识
武汉陈某某受诱惑做毒品“生意” 成功辩护被判拘5个月
基本案情:武汉新洲区的陈某某,不走正道,挡不住金钱的诱惑,竟然做起了毒品“生意”,为此身陷囹圄。2014年8月11日18时许,被告人陈某某用其电话向他人联系购买得毒品后,在武汉市江岸区航天双城附近贩卖给吸毒人员覃某(另案处理),在向覃某贩卖毒品海洛因时,陈某某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公安民警在其身上缴获毒资300元和现场交易毒品一小包,在覃某身上缴获疑似毒品海洛因一小包。
经称量,疑似物净重0.49克,。经武汉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缴获的毒品中检出海洛因。
律师辩护:陈某某的亲属委托武汉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其辩护。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向他人贩卖毒品,其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被抓获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同时采纳律师辩护意见,考虑到其系初犯,认罪态度好,积极交纳罚金等情形。 近日,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