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刑事案件刑事诉讼】自诉人在提起刑事自诉时,可以要求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吗?
时间:2022-06-15 09:45:24来源:法律常识
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第77条要求,受害人因为被告的刑事犯罪而遭到化学物质损害的,在刑事诉讼中有权利提到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在有必要的过程中可以被查封或扣留被告的资产。必须强调的是:(1)附带民事诉讼务必以刑事诉讼存有为前提条件。仅有刑事案立案侦查了,刑事诉讼开始了,才可以附带民事诉讼。假如刑事案不创立,就不会有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若确实有危害个人行为,受害人可以依据《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的要求,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起诉。(2)附带民事诉讼务必在刑事案立案侦查后,第一审判决宣布前提条件起。假如在这段时间并没有提到,刑事案一审判决后,就无法再提到附带民事诉讼,而只能在刑事判决起效后再行提到民事案件。(3)依据法律法规,附带民事诉讼以化学物质损害或财产损失为限,精神损失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