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29 10:00:00来源:法律常识
表明:
刑事自诉状用以中国公民本人提到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要求:自诉案件包含以下案子: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受害人有直接证据表明的轻度刑事案;
(三)受害人有直接证据证实对被告侵害自身人身安全、财产权的个人行为理应单位受贿罪法律责任,而公安部门或是人民法院不予以追责被告法律责任的案子。
在其中告诉才处理的案子关键就是指污辱、诬蔑、暴力行为干预别人婚姻自由、凌虐等罪。在我国违法犯罪是选用检察系统公诉案件为主导,中国公民自述辅助的方式,在撰写刑事自诉状时一定要留意直接证据的正确性。
文件格式:
自诉人:(名字、胎儿性别、出世年月日、中华民族、户籍所在地、岗位或所在单位和职位、家庭住址等)
被告:(名字、胎儿性别等状况,出世年月日不祥者可读其年纪)
案由和诉请
(被告被控诉的罪行和实际的诉请)
客观事实和原因
(被告犯罪行为的时长、地址、损害的行为主体、动因、目地、剧情、方式及产生的不良影响。有附带民事诉讼具体内容的,在注明被告的案情以后写清。原因应表明被告组成的罪行和法律规定)
直接证据和证据由来,见证人名字和家庭住址
(关键直接证据以及由来,见证人名字和家庭住址。如直接证据、见证人在客观事实一部分已经注明,这里只需主旨直接证据名字、见证人详尽家庭住址)
此致
法院
自诉人:
代书人: 年 月 日
(附:本起诉状团本份)(副本张数依照被告方总人数递交)
实例:
案件详细介绍:
1999年12月25日早上8时左右,张三赶到海淀图书城南口“肯德基”用早饭。排长队时因为人比较多,张三被后边的人拥堵,踩了李四的脚,李四口出粗言秽语,肆无忌惮谩骂张三。彼此争吵中,张三的一句“你们农民工便是那么没礼貌”惹恼了李四,李四现场拉扯张三的衣服裤子至内衣文胸裂开,并骂出一些不堪入耳得话,后在“肯德基”职工王五和围观者赵六的劝说下,彼此才罢手。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张三、男、1976年1月10日生、汉族人、北京市人、╳╳大学老师、住在北京海淀区北京中关村南大街第1234号
被告:李四、男,23岁,待业
案由和诉请:
1999年12月25日,自诉人在海淀区图书市场“肯德基”用早饭时遭受被告无端污辱,谨此报请法院依规匡扶正义,裁定被告:
1、赔付自诉人损失费500元RMB;
2、在《北京晚报》上向自诉人发表道歉申明;
3、担负此案的所有诉讼费。
客观事实和原因:
1999年12月25日早上8时上下,自诉人赶到海淀图书城南端的“肯德基”用早饭,在排长队等待全过程中,……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有关诽谤罪的要求,……。
直接证据和见证人:
1、王五,“肯德基”当值企业员工;
2、赵六,海淀图书城“会展”图书店员工。
此致
北京海淀区法院
自诉人:张 三
代书人:李╳╳
年 月 日
(附:本起诉状团本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