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为什么我要找律师,以下6个关于为什么我要找律师的法律常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常识资讯。
我为什么建议打官司一定要请律师因为我是未成年人。开庭审理案件为什么一定要找辩护律师呢。邓子滨:我们为什么需要律师求解答为什么公诉案件还要自己请律师为什么自己起诉不了,一定要找律师,请律师大概要多少钱少年庭的书记员,为什么一直要叫我找律师说找律师才能开庭,不然他们开不...我为什么建议打官司一定要请律师
法律不强行要求必须请。但是,法律问题非常专业,非专业人士很难真正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果你想高质量地维护自己的权利,最好去请律师。另外,律师必须有《律师执业证》,否则就是假律师、黑律师,是不合法的。不要相信非专业人士的各种所谓“经验”。 现在有些人,在网上看些一知半解的东西,就到处以讹传讹,制造谣言。在法律方面,不要相信任何非专业人士所谓的“经验”。有些人自以为是,老以为自己可以久病成医。或者就是翻了几本法律书,就以为可以一招打遍天下了。我可以很负责地告诉你:久病永远成不了医。法律是个实践性很强的工作,说白了,法律就是建立在专门知识体系桑的实践的产物,经验的产物。 现在的法律体系已远非30年前,不经过系统的训练,根本无法掌握——即使你买几本法律书回去,看着都是汉字,你也学不懂;学懂了,你也不会用。不要相信这些自以为是者的所谓“经验”,这是对你自己负责。否则你只能后悔。总之,法律问题专业性极强,我在这里只能告诉你个大概。不要太依赖网络,因为网络咨询永远不可能真正解决你的问题。你最好在线下找当地律师当面咨询,这也是对你自己负责。
因为我是未成年人。开庭审理案件为什么一定要找辩护律师呢。
按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是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所以开庭审理案件时,是一定要找辩护律师,如果本人不找,人民法院会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邓子滨:我们为什么需要律师求解答
邓子滨研究员对律师价值和功能的分析还是很到位的,可谓一针见血,一语中的。其实,律师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竭尽所能为自己的当事人服务,而不能有任何顾忌。如果要求律师讲政治,其实就是对法律的最大亵渎;如果要求律师顾大局,其实就是对客户的最大不忠,因为律师的政治、大局就是在现行规则内促成商业交易,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律师才会有市场,律师服务才会有价值。如果律师成了装饰民主与法治的“绣花枕头”,律师不仅危险了,而且公检法也好不到哪去,社会公众就更危险了。所以,正视律师的价值,尊重律师的劳动,倾听律师的意见,对律师的工作能多一份包容和善待,其实也是对自己的关照和肯定。律师作为民主政治的晴雨表,在人治社会,律师永远不会有出头之日;而律师的社会地位和生存状态,恰恰就是这个时代政治文明的最好注解。每有一名律师站在错的一方时,就有另一名律师站到对的一面。我们之所以需要律师,首先基于历史的教训。记得彭真同志在回顾“文革”遭遇时曾说过这样的话:要有律师啊,他们不让我说话,总得有人替我说话吧。身受“文革”之苦的那代人,比当今的人更懂得律师的重要,而律师制度的重建,也正是彭真等前辈们努力的结果。可以说,律师是完善的审判所不可或缺的。尤其在刑事领域,涉及人的自由、生命和财产,在剥夺它们之前,“每个人都有权获得辩护”。审判公正靠什么?不是控辩合作,而是控辩对抗。控辩合作只能意味着审判不过是走过场,只有控辩对抗才能形成相互质疑,才能充分发现对方漏洞,让裁判者发现那些可能被公允的眼光所忽视的事实。因此,证据必须“晾晒”,证人必须“过堂”,单凭一纸“证言”就剥夺他人自由,是没有公正底气的表现。那么,何以有真正的对抗?答案是双方要有平等武装。如果一方是动用国家资源的侦检机关,另一方是被监禁的被告人,又谈何平等?没有真正的平等对抗,也就不可能有真正居中独立的裁判。因此,一个受刑事指控的人,必须得到外力的帮助,并且这个外力必须足以抗衡检控。鉴于当下审前羁押成为惯例,取保候审只是例外,控辩不平等的问题尤其突出,尤其需要律师的介入,并且越早越好。既然介入了,就要全心全意全力。律师作为被告的代言人,应当站在被告人的立场上,用自己全部的诚信、技巧、知识为被告人的利益服务,唯此,法律服务才能成为一种信用产品,人们才会购买这种服务。律师要对委托人忠诚,不做不利于委托人的事,这是律师的最高职业伦理。这种职业伦理应当得到国家和社会的理解和尊重,不能要求律师揭发被告人,国家也不应受理这种揭发。不仅不允许律师出卖被告人,也不允许被告人出卖律师,国家从根本上就不应接受被告人对其律师的指控。这是因为,如果律师和委托人不能坦诚交流,那么,律师就会有顾虑,就不能对委托人恪尽忠诚,他也就失去了委托人的信任。久而久之,就没人委托律师了,律师制度就消亡了,我们就回到过去了。回到过去并不困难,在许多环节上,我们正自觉不自觉地向过去“迈进”。就拿刑法第306条来说,在立法上,它是为律师单设的妨害作证罪,而在同一条文中却没有对检控人员设防;在司法上,它的运用有扩大的倾向,法条中的“证人”被扩大解释,进而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结果可想而知,在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情况下,启动这一罪名的证据只能来自两个渠道:委托人对律师的指控和看守所对会见室的监听——这是我们不能承受的效率和便利。然而,很多人担心:允许律师首先服务于他的委托人,而不是服从于打击犯罪的目标,这样做一定会使许多坏人漏网。毋庸讳言,的确有律师帮了坏人还“振振有词、心安理得”。尽管如此,我们仍然不要怕律师帮了坏人,正如不能要求医生不给坏人看病一样。如果好人坏人成为治与不治的标准,那么,医生们就会这样考虑:好人的病治不好不要紧,坏人的病治好了可就麻烦大了。最后,倒霉的还是广大的好人。同理,我们不能要求律师只帮好人,那样一来,坏人好人的判断必然转化为有罪无罪的判断,而这个判断将被提前到律师接受委托之时,这显然是不妥的。本来,两造对垒中,每有一名律师站在错的一方时,就有另一名律师站到对的一面,民事案件中更是如此。其实,仅从打击犯罪来说,有公安、司法机关就够了,参与的机关越少,程序越简单,就越有效率,根本无需律师。而律师职业的真正价值,恰恰在于它是作为侦检机关的“对手”而存在的。侦检机关不仅应当容忍而且应当培养强大的律师对手,原因在于,律师不真正强大,而只是一个摆设,那么它迟早要被消灭;没有律师作为对手,那么公诉行为就是多余的,因为百分百的公诉成功率意味着这个程序可以省略,侦查、公诉和审判可以一并完成。律师没有了,现代法治所认可的控辩平等审判居中的模式也将随之消失。文章来源:南方周末作者:邓子滨
为什么公诉案件还要自己请律师
所谓公诉案件,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那么公诉案件需要委托律师介入吗?答案当然是肯定的。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专业法律人士的作用也就越来越大。尤其在刑事案件中,因为涉及到人身自由,律师的作用就显得更加关键了。通常律师在介入案件后,会首先着手以下关乎犯罪嫌疑人切身利益的事项:1,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其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线索,搜集证据,准备变更强制措施的相关申请材料。2,约见法官,查阅复制指控案卷材料。3,就律师初步形成的辩护观点与被告人交换意见并告知被告人审理的程序及注意事项,4,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进行无罪或罪轻辩护,尽最大努力争取法官对辩护观点的认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为什么自己起诉不了,一定要找律师,请律师大概要多少钱
您是有权利起诉的,一定是您的起诉材料出了问题,具体私聊。
少年庭的书记员,为什么一直要叫我找律师说找律师才能开庭,不然他们开不了庭,他们都说找律师没用
徐州京安速记亚伟速录培训中心的高级讲师告诉笔者,开庭必须要有律师,即使没用也得有。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速录是一种高级技能,想成为一个专业的速录师,不仅要有熟练的录入技术,还必须具备各种基本的专业知识的补充和积累.速录师和普通的打字员最不一样的地方,是他们能够与声音同步记录,也就是边听边打.1台速录机、1台笔记本电脑是其全部"家当".据介绍:速录师每分钟最少能打220个字,最快的速录师一分钟能打500字左右.笔者注意到,速录师打字不是用一般的电脑键盘,而是一种专门的速录机,速录师操作起来,能同时按下10到14个键,每次最少能打出2个字.那学习速录是不是很难呢?徐州京安速记培训中心的高级讲师告诉笔者,由于速录师所借助的是一种特定的速录机,须经过培训才能上岗.但其入学条件并不高,只要能听懂普通话,有一定的拼音基础就可以学.经过4-6个月的培训,就能达到180-220字/分钟,熟练的高手甚至能达到每分钟300字以上的水平.据了解,徐州京安速记培训除了速录技能培训外,课程中还融入了面向江苏法院书记员考试的笔试课程欢迎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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