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都说找律师没用)请律师没用

时间:2022-08-05 12:59:46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为什么都说找律师没用,以下6个关于为什么都说找律师没用的法律常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常识资讯。

  • 在刑事案件,请律师到底有没有用?
  • 请律师到底有没有用
  • 律师不能保证打赢官司,那么请律师还有什么用呢?
  • 在刑事案件中,请律师辩护到底有没有用?
  • 请律师能有用吗?
  • 刑事案件找律师有用吗?
  • 在刑事案件,请律师到底有没有用?

    在刑事案件中,律师到底有没有用?各种说法都有,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作者认为,所涉及的案情不同,律师所起作用也是不同的。对于证据确凿的“铁案”,你让律师辩护成无罪,那是根本不可能的。在多数情况下,律师能够代替委托人监督司法机关公平的判案,本身就是一种胜利,你说对吧!“请律师,怕花钱;不请律师,又怕吃亏”,针对这一现象,“四哥有法说”给大家聊一下,如何理解律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作用。

    一、感觉律师没啥用的原因:

    1、犯罪嫌疑人及亲属对律师期望太高,这是造成误解的主要原因。罪有法定,犯罪嫌疑人触犯哪个罪名,就适用哪一条法律定罪量刑,在法律不允许的情况下,谁都不能逾越法律。例如盗窃十万元,明明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你却希望律师辩护成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还想争取缓刑,这是不可能的事。特别是犯罪嫌疑人和亲属对法律不熟悉的情况下,更容易道听途说。

    2、有些律师为揽案子乱忽悠。律师的收入与经手的案件有关,不代理案件没人给他发工资。有名望的律师手头案件可能忙不过来,新入行或者没名气的律师却没有案子做。律师事务所也就会安排这些手头没有案件或者案件少的律师去接待来访者。有的律师为了让委托人签下委托合同,违背职业道德或明或暗的乱承诺、乱忽悠。

    3、委托人与律师沟通不够。律师只能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阅卷了解案情,并不一定了解全部情况,对新发生、发现的情况缺少针对性准备,容易临时“抓瞎”或者错失良机。

    4、律师经验不足。术业有专攻,虽说律师都是通过司法考试的,对所有法律门类都略知一二,但他们都没有能力精通所有的法律,所以就有专业律师的说法。他们专攻某一门法律,专接某一类案件,时间长了就有了知识和经验积累,处理某类案件就得心应手。例如你经过熟人介绍,让经常处理离婚案件的律师去给诈骗犯辩护,肯定没有专业律师顺手。

    5、与司法机关认识的差异。前边说的罪由法定,但现实中的案情千差万别,无法都拿法律条款死搬硬套。公诉机关认为是A,律师认为是B,最后法官认定了A。这时,律师也显得十分无奈,律师毕竟是替犯罪嫌疑人说话的,不是法官。

    二、律师在刑事诉讼各阶段的作用:

    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具体条款可以查《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在此不罗列,以下内容简单介绍:

    1、侦查阶段:

    犯罪嫌疑人被关押进看守所,亲属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会见的,律师却可以持手续直接会见,在律师允许范围内传达双方信息,安抚受惊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申请取保候审等,同时监督侦查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别乱来,发现对犯罪嫌疑人不利的违法行为可以及时向有权机关反映。如发现办案机关刑讯逼供、变相体罚等。

    2、审查起诉阶段:

    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后,会将案卷移送给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时,律师就可以申请阅卷,了解具体案情以及司法机关掌握了什么证据,及时制定辩护策略。如果不请律师,犯罪嫌疑人亲属是没有办法看到这些的。

    3、审判阶段:

    这是最关键的阶段。律师根据案情实施辩护策略,与公诉机关据理力争,试图说服法官采纳自己的辩护意见,使审理朝着犯罪嫌疑人有利方向发展,为犯罪嫌疑人争取无罪或者从轻处罚。

    三、哪些刑事案件没有必要请律师:

    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需要律师参与。例如醉驾,被交警抓到了,也抽血化验了,驾驶员也承认喝酒了,法官会根据醉酒程度在六个月以下判处拘役,基本上没有浮动余地,这种情况就没有必要花上万元费用去请律师。究竟哪些刑事案件没有必要请律师辩护呢?“四哥有法说”总结了几点,不足之处请大家留言讨论。

    1、所犯罪行较轻,法定刑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

    2、犯罪嫌疑人承认犯罪事实没有争议的、证据确凿的;

    3、没有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的;对于存在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法律都进行了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在押期间就可以学习掌握的。如未成年人等。

    特别提示:

    1、如果犯罪嫌疑人家庭困难,没有能力请律师的,可以向当地法律服务中心申请免费律师。

    2、如果有必要,可以分阶段请律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如只请律师申请取保侯审等。

    四、如何让律师发挥最大作用?

    1、详细了解律师的作用,不要提出不切合实际的要求。简单的说,律师就是代替犯罪嫌疑人及亲属监督司法机关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他不是法官,只能希望他尽力而为。

    2、正确选择专业律师,不要认为远路的和尚都会念经。有的人喜欢花大价钱去请大城市的律师,却忽视了本地律师的优势。本地律师熟门熟路并有一定的人脉,办案更快捷高效。例如因民事纠纷引起的案件,熟悉当地风土人情的律师就容易把握要点。

    3、委托事宜要谈清,越具体越好。例如希望律师多去探望在押人员,可以规定会见的间隔时间,每增加一次多付多少费用。不能随心所欲的增加律师负担,因为他们都不会经手一个案件。

    4、保持良好的沟通,多听取律师意见。律师毕竟是从事诉讼活动的专业人士,犯罪嫌疑人和亲属还要多尊重律师建议,不要自以为是。

    结束语:

    虽然有人说律师是穿上法袍的买卖人,谁给钱就替谁说话,但在我国现阶段,他们为推动法治建设、弘扬正义、化解社会矛盾方面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对于本文所列观点仅是一家之言,欢迎朋友们留言讨论。

    请律师到底有没有用

    请律师有用。律师是指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等法律服务的人员,律师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方可执业。按照工作性质划分,律师可分为专职律师与兼职律师,按照业务范围划分,律师可分为民事律师、刑事律师和行政律师,按照服务对象和工作身份划分,律师可分为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律师业务主要分为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律师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律师执业证书,但从事法律事务的人,一般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持有司法局颁发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律师必须既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又有执业证书。如果只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律师执业证书,也不能被称为律师。律师的服务对象是整个社会,没有特定对象。自然人、法人均可委托律师代为法律事务。从事律师业务时必须有当事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工作,不允许越权或滥用权利。律师是法律工作者,律师只能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工作受法律保护,不受行政单位、党派、个人的干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律师不能保证打赢官司,那么请律师还有什么用呢?

    律师不能够保证打赢官司,但是如果你要打官司的话还必须得请律师,因为这是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打官司主要靠的还是证据,同时证据也要依照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律师是专门和法律打交道的人,很多的人对于法律几乎是半懂不懂的状态,在自己的官司的时候,他们没有办法列出各种各样的证据出来,所以得找专业的人来帮助他们完成这件事。有的时候有些人可能觉得自己知法懂法,同时逻辑思维能力也比较强,而且和别人打的这个官司,自己基本上是属于胜券在握的那种,所以他们可能想在打官司的时候不用请律师,自己上就够了,但这个时候如果对方请了一个比较刁钻一点的律师,你就很容易钻到对方律师给你下的套里。所以律师是非常懂法的人,只要你找了一个比较专业负责的律师,他们都会尽量的去搜集证据帮你胜诉的。而且有的时候律师是没有办法能够保证打赢官司的,因为打官司的流程其实是比较复杂的,其中涉及到的东西也很多。而且律师是否能够帮你胜诉也不仅仅是律师一个人的问题,有的时候还得需要你的帮助,你在法庭上的表现也直接影响律师是否能够帮你胜诉。而且基本上去法律打官司总是有个输赢的,也不能说对方赢不了这个官司就不请律师了,有些时候可能请了一个比较专业的律师,在这名律师和你的共同努力下可能就能够将一个看着稳定败诉的官司给起死回生。而且一般律师无论是面对胜算有多么大的案子,他们也不会有十足的把握去和你保证胜诉,而如果你遇到那种夸夸其谈,保证能够让你胜诉的那些律师,你反而要小心他们很可能会让你的案件陷入僵局。

    在刑事案件中,请律师辩护到底有没有用?

    在刑事案件中,律师到底有没有用?各种说法都有,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作者认为,所涉及的案情不同,律师所起作用也是不同的。对于证据确凿的“铁案”,你让律师辩护成无罪,那是根本不可能的。在多数情况下,律师能够代替委托人监督司法机关公平的判案,本身就是一种胜利,你说对吧!“请律师,怕花钱;不请律师,又怕吃亏”,针对这一现象,“四哥有法说”给大家聊一下,如何理解律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作用。

    一、感觉律师没啥用的原因:

    1、犯罪嫌疑人及亲属对律师期望太高,这是造成误解的主要原因。罪有法定,犯罪嫌疑人触犯哪个罪名,就适用哪一条法律定罪量刑,在法律不允许的情况下,谁都不能逾越法律。例如盗窃十万元,明明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你却希望律师辩护成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还想争取缓刑,这是不可能的事。特别是犯罪嫌疑人和亲属对法律不熟悉的情况下,更容易道听途说。

    2、有些律师为揽案子乱忽悠。律师的收入与经手的案件有关,不代理案件没人给他发工资。有名望的律师手头案件可能忙不过来,新入行或者没名气的律师却没有案子做。律师事务所也就会安排这些手头没有案件或者案件少的律师去接待来访者。有的律师为了让委托人签下委托合同,违背职业道德或明或暗的乱承诺、乱忽悠。

    3、委托人与律师沟通不够。律师只能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阅卷了解案情,并不一定了解全部情况,对新发生、发现的情况缺少针对性准备,容易临时“抓瞎”或者错失良机。

    4、律师经验不足。术业有专攻,虽说律师都是通过司法考试的,对所有法律门类都略知一二,但他们都没有能力精通所有的法律,所以就有专业律师的说法。他们专攻某一门法律,专接某一类案件,时间长了就有了知识和经验积累,处理某类案件就得心应手。例如你经过熟人介绍,让经常处理离婚案件的律师去给诈骗犯辩护,肯定没有专业律师顺手。

    5、与司法机关认识的差异。前边说的罪由法定,但现实中的案情千差万别,无法都拿法律条款死搬硬套。公诉机关认为是A,律师认为是B,最后法官认定了A。这时,律师也显得十分无奈,律师毕竟是替犯罪嫌疑人说话的,不是法官。

    二、律师在刑事诉讼各阶段的作用:

    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具体条款可以查《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在此不罗列,以下内容简单介绍:

    1、侦查阶段:

    犯罪嫌疑人被关押进看守所,亲属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会见的,律师却可以持手续直接会见,在律师允许范围内传达双方信息,安抚受惊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申请取保候审等,同时监督侦查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别乱来,发现对犯罪嫌疑人不利的违法行为可以及时向有权机关反映。如发现办案机关刑讯逼供、变相体罚等。

    2、审查起诉阶段:

    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后,会将案卷移送给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时,律师就可以申请阅卷,了解具体案情以及司法机关掌握了什么证据,及时制定辩护策略。如果不请律师,犯罪嫌疑人亲属是没有办法看到这些的。

    3、审判阶段:

    这是最关键的阶段。律师根据案情实施辩护策略,与公诉机关据理力争,试图说服法官采纳自己的辩护意见,使审理朝着犯罪嫌疑人有利方向发展,为犯罪嫌疑人争取无罪或者从轻处罚。

    三、哪些刑事案件没有必要请律师:

    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需要律师参与。例如醉驾,被交警抓到了,也抽血化验了,驾驶员也承认喝酒了,法官会根据醉酒程度在六个月以下判处拘役,基本上没有浮动余地,这种情况就没有必要花上万元费用去请律师。究竟哪些刑事案件没有必要请律师辩护呢?“四哥有法说”总结了几点,不足之处请大家留言讨论。

    1、所犯罪行较轻,法定刑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

    2、犯罪嫌疑人承认犯罪事实没有争议的、证据确凿的;

    3、没有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的;对于存在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法律都进行了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在押期间就可以学习掌握的。如未成年人等。

    (为什么都说找律师没用)请律师没用

    特别提示:

    1、如果犯罪嫌疑人家庭困难,没有能力请律师的,可以向当地法律服务中心申请免费律师。

    2、如果有必要,可以分阶段请律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如只请律师申请取保侯审等。

    四、如何让律师发挥最大作用?

    1、详细了解律师的作用,不要提出不切合实际的要求。简单的说,律师就是代替犯罪嫌疑人及亲属监督司法机关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他不是法官,只能希望他尽力而为。

    2、正确选择专业律师,不要认为远路的和尚都会念经。有的人喜欢花大价钱去请大城市的律师,却忽视了本地律师的优势。本地律师熟门熟路并有一定的人脉,办案更快捷高效。例如因民事纠纷引起的案件,熟悉当地风土人情的律师就容易把握要点。

    3、委托事宜要谈清,越具体越好。例如希望律师多去探望在押人员,可以规定会见的间隔时间,每增加一次多付多少费用。不能随心所欲的增加律师负担,因为他们都不会经手一个案件。

    4、保持良好的沟通,多听取律师意见。律师毕竟是从事诉讼活动的专业人士,犯罪嫌疑人和亲属还要多尊重律师建议,不要自以为是。

    结束语:

    虽然有人说律师是穿上法袍的买卖人,谁给钱就替谁说话,但在我国现阶段,他们为推动法治建设、弘扬正义、化解社会矛盾方面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对于本文所列观点仅是一家之言,欢迎朋友们留言讨论。

    刑事案件找律师有用吗?

    辩护律师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办理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除上述侦查阶段的工作之外,还可以复制与案件相关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审判阶段:除上述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之外,还可以复制与案件相关的其他材料,包括被告人口供,其他证据材料。出席法庭审理,为被告人提供辩护。律师不仅能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权衡利弊,“诊断”出矛盾的要害,使你明确自己在诉讼中所处的地位,还可以按照法律的程序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在打官司过程中,最大限度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例如:律师能帮助当事人调查证据,为打官司作充分的准备;律师还有权查阅案卷材料,可以全面了解案情;律师出庭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在法庭辩论中使法官从辩护中了解到有利于对被告人的意见;律师能依法陈述意见和要求,能抓住重点。法院审判改革为“辩论式”庭审模式以后,每一个证据都要在法庭上质证,每一个事实都要在法庭上核实,大大地减少了法官的主观性。应当说,一个优秀的律师,如果案情分析透彻,熟悉相关的法律,能抓住要害,法官也是不敢随意下判的。另一种不正确的认识是,只要有理,请不请律师都行,其实也不然。打官司是一种非常专业的工作,程序性很强,每一场官司涉及大量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一个人都能够对这全部的法规有全面深入的了解是不可能的。只有专门从事这项工作的律师才能摸清其中的环节,最大限度地维护你的权利。证据是诉讼的核心。每一起官司的当事人都要用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每一起官司都围绕着举证与质证、反证而展开。尤其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这是民事官司的原则。证据显得更为举足轻重。再则,我国司法审判的基本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但是“以事实为依据”的“事实”又有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之分。客观事实是事情本来的真实面貌,而法律事实则是指我们收集到的有关证据所能证明的事实。但两者不可能是不一致的。客观事实只是一个期望目标。打官司既讲事实,更重证据,只有充分确凿的证据才能使法律事实接近客观事实。换句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3条也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依法作出裁判。”从法律上充分肯定了以法律事实定案的原则。由于方法不当,程序不对,当事人自己往往难以把握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再者,因为法律文件非常多,而且越来越细化,每年都有新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外行根本无法知晓,也没有时间去了解这些法律。如果由一个外行去处理这些专业性很强的事务,很有可能有理而输官司。不管是购物,还是请律师,该花钱的时候要舍得。一个很难解决的法律问题,由律师去办,就显得快捷而简单。有时候,你可能会觉得花费这么多的钱值吗?应当肯定,值。因为这里面包含着知识的价值,包含着一个律师多年的积累,甚至一生的积累。我们经常发现,遇到麻烦事,很多人总喜欢自己去解决,结果费力费时还不说,最后还得碰一鼻子灰。因为,办理每一件法律事务都有一个纯粹程序的过程中,有时一个简单的过程,你必须折腾几个来回。而律师足够的经验,如果花上这样一点钱,让律师去做,他会选择最简捷的方法。不仅如此,在这些麻烦中,律师清楚你享有哪些权利,以及维护这些权利的方法所以说,遇上了官司,不要图省钱,或者图省事,请个律师代你打官司,能最大限度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儿了,关于本篇《(为什么都说找律师没用)请律师没用》,是否是您想找的法律常识呢?想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敬请关注www.falvchangshi.com,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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