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05 15:17:08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刑事案件为何警察不让找律师,以下6个关于刑事案件为何警察不让找律师的法律常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常识资讯。
法律分析:一般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如果说你所在的案件公安机关不让律师介入,那么大概率你的案件还正在侦查当中,尚且没有定论,当然不会让你的律师介入。一般而言,在警方侦查结束之后,是会允许涉案人请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因此,不存在公安机关不让你请律师,不让你的律师介入,只不过是没有到时候而已。
你应该明白一件事,如果你没有违法,你就静待公安机关的调查即可,即便是你暂时被拘留了,警方若是不能在二十四小时之内找到证据,那么你就会被释放。
如果说警方找到了证据,你确实违法了,那么警方会通知你,你犯下了何时,可能要承担那些法律后果,然后会主动通知你可以请律师维权。所以,被抓了不用急,急也没有用,急的话也要等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束。
最为关键的是你要问一问自己到底有没有违法行为,没有违法行为,不必急!有了违法行为,你也应该清楚,就是请了律师,也减不了多少的罪责。只不过律师能尽力一搏,尽可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等有时候你可能是无辜的牵涉到一些案件当中,这个时候,你可能觉得非常的委屈。但是,你要知道任何公民都有配合公安机关办案的义务,基本是被暂扣,也要理解,如果说你真的是无辜的,警方是会调查之后还你清白的。如果说你真的是无辜的,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你却成为了嫌疑人,那么,你可以请律师的时候,律师自然可以给你把罪责洗清。总而言之一句话,遇事扛事即可!
律师律师介入也是有时间节点的,律师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因此,不要觉得有律师就可以为所欲为。
如果说你所在的案件公安机关不让律师介入,你只能等!等到公安机关侦查结束,你自然可以请律师介入案件为你辩护。
警察一般不会说刑事案件没必要请律师的,刑事案件律师作用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律师可以提供法律服务,如果经济上有能力,建议早一点委托律师。刑事案件,分三阶段,公安侦查阶,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
只要当事人无论涉嫌什么罪,只要未经法院判决定罪,都不能称为罪犯,也就没有案底,所以请律师最好介入的时间是公安侦查阶段,因为在这个阶段,公安机关不允放家属或亲属探望,只有律师可以见到当事人。
并且刑事案件委托律师越早对案件的最终处理越有利。在侦查阶段,或者人一被采取强制措施(拘留)就委托律师介入最好。有律师的介入,可以更早的了解案情,因为他的口供还没有成形,律师可以提醒他怎么说,会告诉他哪些对他不利。
再者,律师的介入,可以有效地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没有律师的介入,大部分在侦查拘留阶段会受刑。如果有律师,可以告诉律师,律师可以为他申诉控告。所以,请律师是有用的。
律师收费是有具体标准的,与下列因素密切相关:
1、案件的具体情况案件的具体情况,主要指案件的复杂程度,比如是单独犯罪还是共同犯罪,是一罪还是数罪,涉及一起犯罪事实还是多起犯罪事实,等等。案件的具体情况,直接决定着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和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是确定律师费的首要因素。
2、委托人的具体要求不同的委托人,对律师的工作会有不同的要求,最典型的莫过于侦查阶段的会见次数,有些委托人会要求律师在案情需要的会见次数外,增加不必要的会见次数,这会直接增加律师的工作量和其它成本支出,从而导致律师费增加。委托人的具体要求,是确定律师费的重要因素。
3、律师的具体情况: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差异,决定了其工作价值的差异,收费方面也有差异,律师的具体情况,是确定律师费的关键因素。
法律分析:一旦亲人或朋友被抓进看守所或者被刑事拘留,作为家人或者朋友,首先,应当第一时间向办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了解涉嫌犯罪的事实。其次,有权向办案机关了解羁押的场所。按照法律规定,传唤、拘传不能超过12小时,不得以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羁押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拘留人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再次,如果被拘留数十日后既没有得到拘留通知,这种情况通常是犯人在外地被抓,办案部门的拘留通知寄往嫌疑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而户籍派出所因无法联系犯人家属所以无法通知。通常,公安机关不会忽略通知家属这一程序,所以犯人家属也不必过于多疑。这种情况下,犯人家属可直接电话联系当地派出所,查明是否有拘留的通知,从而得知犯人被羁押的地点和事由。
最后,如果家属确定亲人被拘留或逮捕也确知羁押的场所,那么可以及时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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