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8 11:32:41来源:法律常识
(一)在配有国外驻华使馆使领馆的辖区内,若有老外被行政部门、刑拘或拘捕情况等,由相关省、自治州、市辖区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承担通告其所在我国驻华使馆使领馆。在未设国外驻华使馆使领馆的区域,由该地区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国家公安部或国安部通告隶属国的中国大使馆。
(二)老外被行政拘留的,由人民法院承担通告隶属国的驻华使馆使、领事馆。
(三)通告期限,凡老外被拘留(含行政部门、刑事案件和行政拘留)或拘捕,如被告方隶属我国已同在我国签订的领事馆公约有规定的,按公约要求申请办理。
刑事诉讼法里的拘押是公安部门、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察环节中,碰到法定的紧急状况时,对现行犯或是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性夺走其人身自由权的强制性方式,需注意刑拘是一种强制执行措施并非刑事处分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要求,公安部门针对现行犯或是重大嫌疑分子,假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先行拘留:
(一)已经准备违法犯罪、推行违法犯罪或在违法犯罪后即使被发现的;
(二)受害人或是到场亲眼见到得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旁或是住所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违法犯罪后试图自尽、逃走或在逃的;
(五)有摧毁、作伪证或是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身份、家庭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要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合乎此方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要求情况,必须拘捕、拘押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实行。
这篇文章帮文章内容介绍的是有关“刑拘外国人的程序流程”方面的内容,关键向大家讲了刑拘外国人的程序流程,依据剖析,应该根据有关的法定条件来处理。除此之外,针对刑事诉讼法问题,如果还有什么纠纷案件,提议咨询一下法律知识侓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