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18:57:22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微信群、朋友圈都在传一条关于检车的消息,这让一些因疏忽或工作繁忙等原因导致爱车临近检车期限或已经“逾期”的车友不免有些“心慌”。
这条消息是真的吗?
石家庄交警辟谣了。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四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公安交管部门近期并未发布有关车辆年检改革的新规定,目前车辆年检按上述规定执行。机动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系统不会自动锁定档案。
提醒广大车主,涉及车驾管新规、新举措,请关注权威部分发布的权威信息,大家切勿被网络不实信息所误导!
“年检”那些事儿
如何理解“有效期满前三个月”?
检车看“月份”。
举例说明:某机动车注册登记日为2015年6月20日,按照相关规定2021年需要上线检测,该车应当在2021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上线检车。(申领免检标志、上线检车均以“月份”计算)
注:用户可登陆“交管12123”查看车辆检验有效期。
年检“新政策”
对于6年内免检车辆
一图读懂年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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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情形以检测线工作人员解释为准。
“逾期未检”的后果
1、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124号)第四十七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记3分,罚200元,可并处暂扣车辆。
2、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
3、“逾期未检”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还可能会拒绝赔付。
来源:石家庄市公安交警
来源: 河北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