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19:47:59来源:法律常识
关于银保监、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最新规定,我觉得对于大多数有在使用信用卡的朋友们,最关心的无非是以下几点:
一、要求银行设置单一客户的信用卡总授信上限,在授信审批和调整授信额度时,应当扣减客户累计已获其他机构信用卡授信额度;这点如果各家银行都严格执行的话,那最伤的应该是那些持有多张大额度信用卡的负债人,为什么申请那么多张大额信用卡,这个大伙们都心知肚明吧?!突然哪一天,某张信用卡触发额度调整被降额,最终不是没有可能导致全面降额,或者全面逾期的。我认识的圈子里就有总额度百万以上的,卡片里的额度倒来倒去…所以这类大额信用卡持有者,应该趁现在征信没问题,抓紧制定新的资金周转计划,以便将来能够灵活面对。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准确监测和管控信用卡资金实际用途,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偿还贷款、投资等领域;其实多年以来信用卡套现一直都属于违规行为,只是大多数银行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待,区别在于要求银行对信用卡内资金精准监测、管控,如果银行真的要利用大数据来跟踪持卡者的资金流向,相信很多套现行为很容易被发现,所以还是只能努力赚钱,尽量去摆脱从前信用卡套现的资金需求方式!
三、必须严格规范催收行为,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催收;这项规定相信会让大多数已经逾期或者即将逾期的人松口气;我去年接到过某通银行信用卡第三方催收---对同村一个我不认识的小伙子的催收电话「后来了解到,当时银行将我从前在该行办理业务留下的资料转交给第三方催收」,那会愤怒的我以某通银行泄露我的个人信息为名向银保监实名举报了!可以想象那种爆通讯录式的催收手段,会让多少人直接社死?
很显然,出台这些新规定也是为了防范金融风险,毕竟疫情以及俄、乌战争导致世界经济环境发生了那么大的改变。
认清事实,信用卡里的钱不是我们的,而是银行的。努力工作赚钱,争取早日上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