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20:20:21来源:法律常识
6月13日,袁冰妍因逃税被罚款97.8万元。显示处罚的具体原因为:2019年至2021年期间,公司以企业资金为股东支付与企业生产无关的消费支出经营,总计8.15亿。
首先,让我告诉你她错过了多少?光看热搜话题的内容,你可能会误以为它连一百万都没有。事实上,袁冰妍之前是公司的股东,从股息加分红算起总共有815万。税应该是缴纳所得163万元,却没有交,被罚款163万元的60%,这就是火爆97万元的由来。所以,女方已经拿到了815万,但是税款一直没有交。
① 分红金额:
8149971.44(视为股息所得)
② 分红税
8149971.44*20%=1629994.29元(涉税所得)
③企业罚款:
1629994.29*60%=977996.57元(97.8万)
虽然这个数字无法与之前的几位数值数亿相比,但问题的本质是一样的。难怪有网友叫嚣要平等对待。如果是第一次查了会给补缴机会的,有这机会才有几年前鱼圈补的一百多亿的巨款数目。虽然之前次次都有杀鸡儆猴的教训,但依然会有人存在侥幸心理,往后被曝出的艺人也肯定不是最后一个。
1、明星主播们逃税案件大多采取隐瞒个人收入的方式(如范冰冰)
2、虚构经营所得或转换收入性质(如薇娅、林珊珊雪梨、邓伦等)。
3、使用“阴阳合同”隐瞒个人收入,用别人的账户代替申报收款;改变收入性质,虚构业务(如郑爽);
4、利用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将高税率的劳务报酬或工资薪金所得,转换为低税率的经营所得(这种方式也是目前征税公司最喜欢的避税方式)。
但是,袁冰妍逃税案的具体逃税行为与以上都却存在较大差别。袁冰妍所属公司在取得经营收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公司未按正常方式向股东袁冰妍分红(根据税法规定,股东袁冰妍应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但直接将公司资金用于袁冰妍的消费支出(会计上计入了“其他应收款”这个科目)。因此,税务机关不承认这种名义上的借贷行为,并将其视为不正当逃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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