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20:56:28来源:法律常识
在民间借贷,银行贷款的借款合同中,我们会经常看见有违约金、滞纳金、赔偿损失等条款,砍头息在前几年就更普遍了,甚至还有提前将利息写入借条的方式。那么,很多人就问了,这些约定合理合法吗?
特别是最近常常提到的网贷、P2P、套路贷、校园贷等情况,其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往往非常高,折算成利息甚至达到年息百分之几百上千。换句话说,如果你借1万元,不还的话,满一年你甚至要还几万,十几万,几十万。出借人还动不动威胁你,这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
其实,这些写法除了砍头息外,本身并不违法,也是合同中通行的写法。但是,有一个前提,这些违约金、滞纳金、赔偿损失等等,折算成利息其总额不得超过年息24%,超过部分无效。这些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里都有规定,不是什么新鲜规定。
砍头息肯定不合理,刚借到钱就要付利息,这是毫无道理的。但是前几年社会上可是非常普遍的做法。这几年随着法律宣传的多了,大家都知道这不合理不合法,自然用的就少了。
除民间借贷之外,其他的合同约定高额的违约金、滞纳金和损失的计算办法,要做具体的分析,不在本次讨论范围。
所以,希望我们的普法能够帮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