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21:47:20来源:法律常识
中新社澳门9月10日电 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10日宣布,自11日零时起调整外交人员入境的防疫措施。
应变协调中心称,自11日零时起,持外交护照、联合国签发之〝Laissez Passer〞护照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签发的外交代表或领事官员证件之人士,可在遵守其他入境条件的前提下,无须获得卫生当局的事先批准而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中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
据介绍,2022年9月1日零时起,41个国家的护照持有人可在遵守其他入境条件的前提下,无须获得卫生当局的事先批准而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中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
应变协调中心强调,不论是否需要卫生当局的事先批准,持外国护照入境的人士,仍须在登机、登车、登船及在入境时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澳门健康码,而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中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入境的人士,尚须持有澳门的医学观察酒店预订确认书、医学观察期间常规核酸检测预约凭条,并在入境后接受至少7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3天的自我健康管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