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借母亲的名义贷款买房,房贷断缴后,母亲需要赔偿担责吗?

时间:2022-11-10 19:55:53来源:法律常识

法律上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到18岁成年后就已经结束了,换句话说,对于已成年子女,在非不要情况下,父母无需在经济上给予帮衬,他们应该学会自力更生了。但在中国这个社会,亲子关系往往过于粘腻,一些父母溺爱子女,对他们有求必应,因此就造成了啃老的局面。然而随着父母日益老去,赚钱的能力在下降,还要面临自己的养老问题,他们必须学会做出适当的割舍,否则如果一味被子女索取,只会给自己的生活带来无尽的麻烦。

近日,在江西发生的一起金融借贷合同纠纷案中,就反映出了这部分家庭问题。某男子因自己的信誉不良,不能办理贷款,就打起了母亲的主意,以母亲的名义向银行贷款买房,后来又因无法按时偿还贷款,导致母亲被告上法庭。那么这起案件,法院会怎么判决呢?咱们这就来看一下案情回顾。

【基本案情】

秦可兰与李大壮系母子关系。李大壮因银行征信不良不能办理银行贷款,在征得其母亲秦可兰的同意后,决定以秦可兰的名义办理购房以及银行贷款手续,李李大壮实际返还银行按揭款项。

2016年7月,某银行与秦可兰、某开发商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174万元,贷款期限为240个月,贷款用途为购买案涉房产。借款人如未按时足额偿还任意一笔贷款本息,银行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贷款提前到期。某开发商自愿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并由秦可兰以案涉房屋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起初李大壮均能按月返还银行贷款,后因生意不景气,资金日益紧张,导致房贷多次逾期。某银行清收未果,双方由此涉诉。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名义借款人与借款的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以名义借款人秦可兰为诉讼当事人,并由其承担还款义务。

秦可兰多次逾期支付房屋按揭贷款,已经构成违约,某银行据此诉请解除《个人借款合同》,并要求秦某提前归还全部借款本息,于法有据,予以支持;截至起诉时,秦可兰尚欠借款本金154.5万元及利息、罚息等,亦予以确认。某开发商作为阶段性保证人,原告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承担担保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下判决:

依法判令解除某银行与秦某之间的《个人借款合同》;

秦可兰返还某银行借款本金154.5万元及利息、罚息等;某开发商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阶段性担保责任。

【律师分析】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他人名下,但约定实际出资人享有房屋权益的行为。

借名买房由来已久,不少人明知存在风险,仍敢于冒险,个中原因复杂多样。实践中,导致“借名买房”现象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购房者因自身资信不良,不能按照正常程序在银行办理购房按揭业务,进而采取借他人(多为亲属)名义在银行获取贷款,通过借名贷款达到借名买房的目的。比如本案中的李大壮,就是因为自身无法贷款,遂打着母亲的名义申请贷款,最终又无法偿还,给母亲带来了巨大的财务损失。

为了规避房地产限购政策,希望通过采取借名买房的方式获取购房资格。

为了享受某种优惠或便利,在不具有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人利用政策漏洞,私下操作,利用他人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资格,通过借名买房享受优惠购房的待遇。

还有人出于某种不正当目的,通过借名买房隐匿、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甚至出于洗钱等非法目的,与出名人签订借名买房合同,从而达到违法犯罪目的。

总之,不管出于哪种原因,借名买房本身就是存在巨大风险的一种行为。

风险1: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房屋的,屡屡因名义产权人反悔,导致出资人无法取得房屋产权。

风险2:借名购买普通房屋的,登记购房人反悔不承认借名买房之事或者登记购房人死亡,其继承人不了解借名之事,不承认借名之事。

风险3:第三人对登记购房人转移房产给实际出资人的行为提出异议。如登记购房人的配偶往往以婚姻法的规定提出异议,否认借名买房的事实,要求确认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风险4:房产被名义购房人转让或者抵押或者被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通过以上几方面的风险分析,大家可以看出借名买房这件事,虽然没有被法律明令禁止,也不构成违法行为,但这种投机取巧的行为本身,无论是对名义购房人、实际出资人,还是金融机构三方,都是一种冒险,极其可能引发复杂的法律纠纷。比如本案中的母亲,就因为借名给儿子抵押贷款买房,现在儿子无力偿还贷款,母亲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样的判决在法律上肯定是公平的,可如果仅仅从同理心的角度来看,这位母亲的遭遇又令人惋惜。

此外,在我们过往接触的许多案例里,还遇到过实际出资人被名义出资人“恶意处分房屋”,导致房屋无法追回的情况。总之,在“借名买房”的案件中,各种形式的纠纷屡见不鲜,所以借由本案,中嘉律所自此想要提醒广大网友,借名买房看似美好,实际上暗藏许多不可预测的风险,无论是名义出资方,还是实际出资人,双方都有可能遭遇“房钱两失”的情况,所以大家一定要戒掉贪图小利的心理,远离“借名买房”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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