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22:33:46来源:法律常识
6月13日,宜宾市南溪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监控数据处理中发现川A24A1*有交通违法行为,但与车辆信息不相符,于是立即进行人工布控。
6月28日10点26分许,南溪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缉查布控系统李家嘴卡口预警一辆灰色尼桑小轿车川A24A1*有套牌嫌疑。南溪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立即安排人员根据车辆行驶轨迹及方向,对车辆进行实时追踪,组织指导警车巡逻小组对辖区主要路口等地点进行设点巡查,最终在南大路12公里加600米(刘家镇场镇路口)设卡将其成功拦载。
经查,该套牌车川A24A1*真实车辆是一辆白色的荣威小轿车。据当事人交待,灰色尼桑车系今年3月在山东枣庄购买的二手车,临时号牌为鲁DER74*,有效期至于2019年3月27日,现临时号牌早已过期。当事人自称因为工作忙一直没来得及办理正式号牌,在一个叫杜某的朋友家里要了一付号牌挂上。
当事人王某,宜宾市南溪 区黄沙镇三台村9组人,当前驾驶证状态系超分注销(记36分),已被停止使用。经查,王某于2007年7月11日、2017年10月3日,两次无证驾驶川E0000*二轮摩托车被泸州交警查获并处理。在2009年8月13日取得了普通摩托车驾驶证,于2012年6月6日持E照驾驶川EAY07*小型汽车因准驾不符被西昌交警查获并处理。后又于2014年1月23日持E照驾驶川QAV33*小型汽车发生饮酒驾驶机动车、准驾不符被叙州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并处理。
经进一步调查,当事人王某出示的驾驶证、行驶证均系伪造证件。据交待,今年5月20日其通过微信联系了一个做假证的人员,以300元成交,分别制作一个行驶证、一个驾驶证,通过成都跑宜宾的拼车带回。
目前,车辆和驾驶人已被控制,南溪区公安分局对其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等违法行为,执行拘留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