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5:00:52来源:法律常识
虽然招行多次强调早已终止合作,但身陷逾期泥潭中的钱端公司却认为,招行不能单方面宣布终止合作,并希望招商银行妥善解决此次逾期兑付事件。
“零售之王”招商银行的互联网创新业务留下了后遗症:与广东钱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钱端公司”)合作的互联网融资见证业务将其推向风口浪尖。
此外,有投资人表示,钱端对外宣传中,都是使用“招商银行—钱端APP”字眼。“当时就是冲着招行推荐下载的钱端,停止合作也没及时告知投资者”。
对此,招行方面在5月30日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钱端公司捏造事实、故意混淆视听,钱端公司目前与招行无业务合作,逾期资产与招行无关,不存在招行与钱端公司协商处置方案的情况,招商银行也从未对钱端公司的相关资金提供过托管服务。”
针对未及时通告终止合作事宜,招行方面称,个人客户与钱端公司签署用户协议,注册成为钱端APP用户。招商银行并未接受投资人的委托,也不负责撮合投资人和融资人的投融资,因此并无公告的义务。“2018年9月,发现钱端APP有借招商银行名义误导投资者的嫌疑,故我行认为有必要在官方平台上进一步澄清”。
渊源
钱端与招行的“纠葛”由来还要从合作之初说起。
2013年9月,招商银行推出了承载企业云服务、企业商机服务、互联网进销存、互联网人力资源管理、互联网融资见证业务等互联网创新业务的“小企业E家”产品,业界认为这是招商银行推出的P2P产品,招行也成了最早试水P2P的银行。
广东钱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钱端)原名广东众金互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众金所),成立于2014年7月30日。天眼查信息显示,众金所是一家互联网理财产品超市,涵盖了银行、基金、保险等精选投资理财项目,为用户提供零风险、高收益的财富增值服务。
此前有报道指出,众金所凭借与多家银行的战略合作关系,率先提出“银行P2P”分销的新玩法,致力于打造成一个银行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平台,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投资各大银行投融资平台的便捷通道。
2015年5月,众金所对外宣布正式更名为“钱端”,并上线改版后的钱端APP。钱端APP上线后的2015年6月,有消息指出,用户登录招商银行“小企业E家”后,网页会弹出二维码,扫码会提示下载钱端APP。
此外,2017年之前,钱端都以“招商银行—钱端APP”,招行旗下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的名义对外宣传。招行员工也在积极向招行客户及潜在客户推荐钱端APP。
2019年5月30日,招商银行方面提供给《国际金融报》记者的“招商银行与网金控股原业务合作模式”也证实双方此前确有合作。文件显示,招商银行于2013年、2014年和2015年与广东网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网金控股”,原广东优迈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进行业务合作。
具体来看,招行根据与具体融资人签署的《信息见证服务协议》,按照融资人的委托对其提供的金融资产信息(是指融资人作为权利人的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债权等)进行见证,见证的内容是:融资人已在招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融资人融资的还款来源,还款来源为融资人持有的已承兑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等。
见证后,招行将经过见证的融资人项目要素信息按照融资人委托提供给网金控股。同时,融资人与网金控股建立融资服务关系,网金控股负责接受融资人的委托,为融资人提供融资服务,并通过其建设经营的互联网投融资平台负责将融资人的融资需求与投资人的投资需求进行撮合(融资人和投资人均需在该投融资平台注册,并在线上与网金控股或其指定的平台方签署相关协议),实现融资人融资和有投资需求投资人投资的目的。
根据招行方面对记者解释的“招商银行与网金控股原业务合作模式”,网金控股引入并指定钱端APP作为向投资者发布融资人融资信息,并接受投资人投资的平台。2015年6月前可以通过招商银行二级域名小企业E家网站链接至网金控股的互联网投融资平台,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小企业E家进入网金控股的互联网投融资平台。
不过,招行方面称,2015年6月,招商银行停止了招商银行二级域名小企业E家网站运营,关闭了从招商银行二级域名小企业E家跳转网金控股互联网投融资平台的入口,投资者无法通过招商银行小企业E家进入网金控股的互联网投融资平台。
撇清
“纠纷”起源于钱端公司的逾期事件。
2018年12月,钱端公司发布公告称,当年12月6日以后到期的产品全部不能履约,后续逾期待兑付的金额约14亿元(含投资额及投资收益),项目到期日被延迟至2019年3月底。投资人收到的项目到账通知显示,延迟期间利率按履约期利率1.1倍计算,同时钱端公司表示延迟兑付属于个例,5年来其始终保持100%履约。
然而,延期之后,钱端公司依然没有按约兑付。钱端公司近期向投资人公告声称投资产品无法按期履约与招商银行相关。钱端公司表示,根据其与招行的合作,招行负责审核并投放产品信息,钱端负责APP系统的开发、运营和维护。
“为处理逾期事件,公司已聘请专业团队与招行协商处置方案,并主动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备,并于2019年5月22日向招行发出律师函,要求招行对截至5月20日已开展的业务提出处置方案。”钱端公司称。
对此,5月27日,招商银行在官网发布“郑重澄清”声明。招行表示,其已于2017年4月终止了与钱端公司的所有合作,目前招商银行与钱端公司及钱端APP无任何关系。
针对钱端公司公告声称逾期资产与招行相关,并与招行协商处置方案的问题,招行在声明中强调,此为钱端公司的虚假陈述,逾期资产与招商银行无关,不存在招商银行与钱端公司协商处置方案的情况,招商银行与钱端公司的原合作中也不存在钱端公司公告声称的“招行负责审核并投放产品信息”的合作内容。
此外,声明还指出,合作终止后,钱端公司未经招行同意擅自使用其标识和名称,误导投资者。对此侵权行为,招行已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并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法院已做立案处理。
早在2018年10月8日,招商银行就发布了互联网创新相关业务停办的通告,招商银行小企业E家的企业云服务、企业商机服务、互联网进销存、互联网人力资源管理、互联网融资见证业务等互联网创新业务已于2017年4月28日停办。
通告指出,招商银行与广东钱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博雅云峰企业管理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商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人众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康智乐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年年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相关合作机构的业务合作已同步终止。
“网金控股及其指定的钱端APP经营方作为撮合融资方和投资方的主体,不但掌握投资人的具体信息,也更清楚融资人和融资标的底层资产的信息,同时也清楚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资金流向。”招行方面称。
互呛
对于招行的声明,钱端公司并不认同。
钱端公司认为招行在明知项目逾期的情况下,2018年12月20日自行在官网发布了《关于招商银行互联网创新相关业务停办的通告》,故意将落款时间写为2018年10月。
此外,钱端公司称,招行声称已于2017年4月终止与我司合作,目前招行与钱端公司及钱端APP无任何关系,与事实不符。因为2017年4月后,招行仍持续在钱端APP上发布、销售投资产品,且一直对钱端APP各方面工作进行督导。
钱端公司指出,根据与招行合作协议的有关约定,合作协议长期有效,除非一方提前3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就已开展的业务协商处置方案后,方可解除。至今招行并未对逾期资产协商出具处置方案,故其无权解除合同。
钱端公司表示,基于与招行多年的合作关系,希望招行妥善解决此次逾期兑付事件。“若招商银行仍继续发布不实消息,我司将进一步把相关事实公之于众”。
针对钱端公司5月27日、5月28日的相关公告,招行方面在5月30日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回应称,这是钱端公司捏造事实、故意混淆视听的行为,钱端公司目前与招行无业务合作,逾期资产与招行无关,不存在招行与钱端公司协商处置方案的情况,招行也从未对钱端公司的相关资金提供过托管服务。
对于钱端公司蓄意捏造事实侵害招行权益误导相关投资者的行为,招行表示将进行法律诉讼,追究钱端公司法律责任。针对钱端公司的商标侵权行为,招行已通过深圳市福田区法院起诉,目前已正式立案(案号:2019粤0304民初14573号)。
招行方面指出,2017年4月28日,招行停止接受融资人委托为其融资提供信息见证服务,也终止了与网金控股的合作;以招商银行进行了信息见证的金融资产为还款来源的融资产品,已于2018年初全部到期顺利结清,没有出现任何资金回款风险。直接接收招行见证金融资产信息的网金控股也向招行出具了结清说明。
不过,有投资人提出质疑,“当时冲着招行推荐下载的钱端,停止合作了也没及时告知投资者。”
对此,招行方面对记者表示,个人客户与钱端公司签署用户协议,注册成为钱端APP用户。招商银行并未接受投资人的委托,也不负责撮合投资人和融资人的投融资,因此并无公告的义务。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逾期事件爆发后,银行是否需要担责要根据协议内容及产品类型来厘清双方扮演的角色及职责,单纯的推介并不与承担责任构成直接关系。
对于招行的最新回应,钱端公司暂未发声。《国际金融报》记者多次拨打钱端公司客服电话,但始终未能接通。而网金控股客服对记者表示,“我们不清楚”,还没等记者问完就匆匆挂断了电话。
目前来看,钱端和招行的拉锯战“最受伤”的或许是投资人。苏筱芮表示,钱端、招行双方的拉锯战对投资人来说是一种无谓的消耗,浪费了宝贵的催收黄金期。“从当前节点来看,逾期已经发生,钱端作为运营方,在逾期后更有义务披露融资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