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5:43:46来源:法律常识
“您好!您拨打的机主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被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谨慎与其交往并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为依法加大失信曝光力度,发动社会力量监督失信被执行人,精准打击失信行为,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盐田区人民法院与通信运营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彩铃业务协议,在全市法院率先铺开为失信被执行人定制开通“失信彩铃”业务,取得良好成效。
自5月5日起,盐田区人民法院先后对3名失信被执行人名下共7个移动电话号码开通了“失信彩铃”;至5月10日,已有2名被执行人为求尽快解除“失信彩铃”而主动提出履行还款义务,履行到位案款已达30万元。
“失信彩铃”是针对哪些人群开通的?法院具体执行又有哪几步?
第一步:全面核查手机号码
“失信彩铃”的开通对象是已经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盐田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定期向中国移动发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核查被执行人在中国移动运营商登记的手机号码,对查询到的号码定制“失信彩铃”业务。
第二步:不利后果提前告知
业务开通前,法院会向该手机号码发送通知,要求被执行人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将对其手机号码设置“失信彩铃”,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三步:启动彩铃督促履行
督促履行之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的,法院将通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对其名下手机号码启动彩铃提示,任何人拨打失信被执行人手机均会收到彩铃(或铃声)提示。
【记者】徐烜和
【作者】 徐烜和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