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6:16:52来源:法律常识
关于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目前可以明确支持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合同类型,仅限于两种类型的合同:
1、买卖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19日之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人民法院可以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
2、建设工程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中第二十六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综合对比,对于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主张LPR的1.3-1.5倍的逾期付款损失(利息),而建设工程合同,只能主张LPR的1倍,低于买卖合同的规定。
但是如果是除上述两类合同之外的其他合同,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能否主张违约金或利息呢?
答案是可以的,但相关的法律规定往往被律师或法官忽略,甚至有相当一部分法院是不支持的。
民法典第646条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因此,其他合同可以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同样,《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2条也规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对债权转让、股权转让等权利转让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条和第六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权利转让或者其他有偿合同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首先引用民法典第646条的规定,再引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因此,对于其他有偿合同,除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另有规定外(如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不同),逾期付款一方赔偿损失的标准也一律参照适用13-15倍LPR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