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7:25:45来源:法律常识
今年江城楼市很火,武昌居民张颖(化名)的心情却很窝火:几年前,她以表哥的名义在武昌江边买了一套房子,没想到表哥因急需用钱,私自将房子抵押借高利贷,眼下因表哥逾期未能还清借款,市值300多万元的房子已被小贷公司便宜卖了。
表哥私下将房子抵押贷款
30多岁的张颖家住武昌,经商多年,家境殷实。2012年,她在武昌江边蓝湾俊园2期看中了一套160.33平方米的房子,因自己名下有多套房产,她就以表哥雷某的名义买下这套房子,并以雷某的名义办理了两证。
“用表哥名义买房,一是考虑到表哥人比较老实,有正当职业。另外,表哥当时是单身,家庭情况简单,以后再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也很方便。”张颖告诉记者,房子买下后,一直是表哥住在里面,她也没怎么过问。
今年来,武汉房价猛涨,今年1月,张颖让表哥把房子过户给自己,但表哥总以抽不出时间等各种理由推诿,后来再三追问,表哥才道出实情:因自己做生意资金紧张,2014年底,他私自将房子抵押给武昌的一家小贷公司进行贷款,因到期未能还清贷款,房子已被该公司给卖掉了。
贷款百万1年本息250多万
11月1日,记者见到了张颖的表哥雷某。46岁的雷某告诉记者,2014年12月29日,因做生意欠下外债,他与这家小贷公司的祁某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100万元整,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抵押物为他在蓝湾俊园2期的房子。同日,他与祁某还签订了委托书,约定如果逾期未能还清本息,自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2月28日由祁某代为出售该房子,委托书随后还做了公证。
“到2015年12月29日,我借款到期准备偿还借款剩余本金及利息时,该小贷公司却在我已支付本金416666元的情况下,要求我再支付剩余本金及利息共计2162406元。”雷某说,这个金额明显过高,违背了借款合同约定,其中一项是“罚息”,即每月还款日到期后,逾期一天罚息8000元。他就此事与该公司进行交涉期间,今年1月11日,祁某将房子过户给公司员工唐某,作价100万元,并办理了两证。4天后,唐某又将房子卖给武昌市民吴某,吴某随后办理了房产两证。武昌区房地局交易记录显示,唐某将房子卖给吴某的价格为80万元。而记者在吴某与唐某之间签订的购房合同上看到,房子交易金额为190万元。
房产抵押借高利贷风险大
因房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小贷公司卖掉,雷某一直没有搬出蓝湾俊园的房子。“这套房子当时买时花了70多万元,现在小区里同样的房子市值300多万元。”雷某郁闷地说。
因雷某迟迟不搬走,今年2月,吴某向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雷某严重侵害了自己合法房子所有权与居住权,请求法院判决雷某退出蓝湾俊园的房子。
随后,雷某也向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这家小贷公司与公司员工祁某、唐某恶意串通,将自己的房子出卖给唐某,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利益,请求依法确认其与唐某的房子交易无效,并确认唐某与第三人吴某签订的《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无效。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湖北尚卓律师事务所秦前坤律师指出,就本案来看,小贷公司一开始就做好了随时变卖贷款人房子的准备,并在短短不到一月的时间里将房子两次转手,给贷款人追回房子带来困难。“最近一两年,我接触的类似雷某这种以房子抵押借高利贷,最后钱没了,房子也没了的情况越来越多,市民千万不要因为‘救急、周转’等原因借高利贷,以免财物两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