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8:02:15来源:法律常识
其实,我女儿欠网贷平台的钱我一直到接到陌生的催债电话才知道的,因为害怕逾期给我女儿造成不利影响,我知道女儿欠网贷平台钱以后立刻就和女儿偿还了这笔网贷平台的贷款,按理说是构不成逾期的标准的,因为我们还的时候正好是还款日当晚的十点半左右,说白了就是没有逾期。
既然没有逾期,为何在还款日的下午我以及很多的亲属好友都接到了这种陌生的电话,这让我们觉得非常的奇怪,甚至于我们查看了我女儿的贷款记录,一共在这家网贷平台上借过6次,每次借款的金额2000-3000元不等,而实际到账的金额并非是借款的金额,而是2000元到账1750元,3000元实际到账是2750元,而偿还的金额却是借款的金额并非是实际到账的金额,我们一直都在想他扣着250元是以什么要的目的扣除的,而我们也打这家网贷平台的客服咨询了这个问题,根据这家网贷平台客服所讲,这250元是服务费,而我们也知道人家提供居间中介服务收取少许的服务费这也不算未过。
但是按照15%扣除服务费然后,在借款人还款的时候还要把服务费还上,这有点就说不过去了,而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的相关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就算那个时候《民典法》还没有出台,按照《合同法》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的相关规定,而综合这些网贷平台预先扣除服务费的行为,在他们实时放款的时候就已经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说白了就是违约了。
我看到网上很多人都在说只要借款人逾期,不管这些网贷平台做什么都是在“情理之中”的事这样的说法感觉到非常的可笑,因为,这些人的这种评论充分的表现出他们无视法律我自己“愚蠢”的行为,而我女儿都遇到了这样的事,在我们未逾期还款就遭到这些网贷平台委外的“身份不明”催收人员的恶意骚扰,甚至于还在电话中威胁我们的亲属好友,要求他们通知我女儿还款,更甚至于还打电话给我女儿学校的同学和老师,可惜这些事情是我在还完款以后才知道的,要不然如果这个网贷平台不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我还真的给他们“耗”下去,因为他们凭啥在我女儿没有逾期的情况下,肆意的侵害我女儿的合法权益,甚至于涉及到了我女儿的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人身安全的问题了。
其实,就算我还完款了,我依然还是打了这家网贷平台的客服,但是在我刚要要求这家网贷平台提供这些催收人员身份信息的时候,却遭到这家网贷平台客服,但是当他们知道我们已经还完贷款了,这家网贷平台的服务再也不接我们的电话了。
最关键的是,就算这些“身份不明”的催收是按照这些网贷平台所说是合法的催收公司的工作人员,而就算他们是合法的催收公司,软暴力讨债、威胁恐吓、侵害公民个人隐私权的这种行为也是违法犯罪行为,可是,这些催收人员到底是不是合法的催收人员,就连网贷平台都不敢保证,甚至于他们在催收的过程中极力的隐藏自己的身份信息以及催收过程中出现的这些违法犯罪行为,这完全是非法讨债行为。
我们希望相关部门加大对于网贷平台资质和信贷风控催收这两个行业的监管,因为不管这些催收公司合法不合法,其非法讨债的行为严重的影响到社会的公共安全和侵害了我女儿以及其他人的合法权益,这完全是不应该出现在中国这个法治社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