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8:15:14来源:法律常识
2016年7月8日,关木因手头紧张向朋友林弓借款5万元,林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关木的银行账户转款5万元,关木收到该5万元后向林弓出具借条一份,借条内容为:借条,今从林弓处借到5万元,借款人关木,2016年7月9日。
2021年8月15日,林弓因购买房产资金短缺,想起朋友关木还欠其5万元未还,遂打电话联系关木索要,关木表示说最近手里也没钱,要求1个月后还钱,林弓同意其一个月后还钱。2021年10月11日,林弓再次联系关木还款事宜,但关木却说欠款已经过了5年多,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不会再还款。
林弓认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怎么会因为过了几年后就可以不还钱,于是林弓上网搜索有关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看到民法典上确实规定的有“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林弓傻眼了,他很懊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及时向关木要求还钱,导致现在无法向关木索要欠款。林弓低落的情绪引起了单位同事的注意,经同事询问后,他向同事道出了自己的苦恼。同事建议林弓去找律师咨询一下自己的事,不要自己一个人瞎胡想。
林弓接受同事的建议咨询了律师,律师告诉他这5万元欠款是可以主张的,诉讼时效的理解不是简单的查一下法律条文就知晓的,就林弓所说的这种情况,关木向林弓借款,之后出具了没有还款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应自林弓向关木主张还款、林弓明确表示不还的时候开始计算三年,即该借条的诉讼时效应从2021年10月11日之后开始计算三年,而不是林弓错误认为的自2016年7月8日起的三年。林弓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法院支持了林弓的诉讼请求,判决关木偿还林弓的5万元欠款。
综上,笔者建议大家,遇到问题一定要咨询专业人士,避免因为自己的错误导致合法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