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8:39:15来源:法律常识
张女士目前还在重症监护室恢复当中。记者杨帆摄
妻子双侧肋骨骨折、腓骨骨折、肺挫伤等,至今仍然在重症监护室治疗;
丈夫身上多处擦伤、2岁的女儿摔伤,至今仍在受惊吓的状态。
一家三口为何同时受伤?
当事人表示,此前贷款买车,因为最近有一期还款晚交了几天,而且没有安装GPS,几名自称租赁公司的男子赶来给车拍照,却将车直接开走。
在车启动之时,当事人称一家三口为保护车被拖行50余米,站在车前的妻子被车再次推行10米后,遭碾轧受伤……
贷款买车最近一个月忘记还款
沈阳的张女士家住于洪区杨士小学附近,因为最近想做快递业务,准备买一辆微型面包车。相中的一个品牌因为要收1200元的GPS费用,就没有购买。
丈夫符先生称,后来又看中了一辆长安欧诺面包车,“当时问收不收GPS钱,对方说不收,我们才买的”。
去年10月末,张女士一家贷款买下该车,全价3.8万元,其中首期付款1万元,张女士与安吉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车辆融资租赁/抵押合同,约定每月25日还款1268元。
此前还款一直正常,但最近一个月,符先生称确实忘记还贷款。符先生的一位朋友称,是因为符先生夫妻二人的沟通出现了问题,都以为对方还,结果都没还,所以延期了。
“大概晚了12-13天,但后来补上了,滞纳金也交了。”符先生说。
有人来拍照开走车还伤了人
4月13日晚,符先生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他说是安吉公司的,说要给我的车安GPS,说当时没安装是公司遗漏的。我说买车时你们同意可以不安,为什么过去半年了才想着给安,所以我就没同意”。
符先生表示自己也知道安装GPS的用途,“保证车在公司的监控范围内,能找到车在哪儿。但开始已经同意不安了,为什么又要安装,而且还要收费”。
遭到符先生的拒绝后,对方表示车主和车拍张照传回公司也行。
“我就同意他们来给拍照了,毕竟我们也没什么亏心事,就约了第二天来拍照。如果不想还钱,怎么会同意他们来?”符先生说,4月14日下午,一辆红色轿车载来4名男子,来“拍照”的有3人。
“我也怀疑他们到底是不是安吉的,现场并没有出示什么证件。”符先生表示。
符先生说,当时妻子在驾驶室位置,他抱着2岁的女儿坐在副驾驶。
“他们拍完外观后,要求我们下车,说是要拍人和车的合影,我们就下车了。但很快一名男子进了驾驶室,立即启动了车。”符先生说,“我媳妇一看他们要开走车,就赶紧拽住了车,我抱着孩子拽着我媳妇,保护她。”
符先生称,车还是继续前行,拖着护车的三口人走了50米左右,“我抱着孩子先摔倒了,孩子摔地上哇哇哭,我身上也多处受伤,现在还没完全结痂”。
“车停了一下,我媳妇就绕到了车的前面,车推着我媳妇又走了10多米,然后把我媳妇轧过去了……”符先生说,他并没有看清到底是怎么进行的碾轧和碾轧的具体位置,随后来拍照的几人离开现场,自己的面包车也被他们开走。
随后赶来的朋友杨先生表示,在张女士的裤子上看到了一条长长的车轮印。
车不知道去哪儿了也不知道对方的身份
在沈阳一家医院重症监护室,受伤的张女士仍然表情痛苦地闭着眼睛,心率显示始终在100上下。
经过诊断,张女士双侧肋骨骨折、左侧少量气胸、肺挫伤、腿部腓骨骨折。
“如果仅是摔倒,能不能这么严重?感觉比较符合碾轧的症状。”朋友杨先生说。
由于2岁的女儿受到了惊吓,总是哭闹,家里的情况又不敢告诉老人,所以只能符先生独自在家照顾孩子,朋友在医院轮番照顾张女士。
符先生说,自己还曾接到过一个恐吓电话,“说你开个破微型,装什么装”,杨先生随后接过电话,对方说的也多是脏话,并称已经做过笔录。
已经报警的符先生说,暂时没有得到最新的进展,自己的车不知道去哪儿了,也不知道对方的身份到底是什么,“就像抢车一样,就算是没收我车,是不是应该提前告诉我?为什么要撞人?”
公司:高风险客户会有第三方上门收车
在符先生提供的一份汽车贷款留存车辆原件明细告知单上,留下了公司办公电话,一位对此事“大概了解”的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他表示,张女士通过安吉租赁公司贷款购买了一辆车,没有按照约定的日期及时还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后台会有催收人员提醒让她还款,如果能及时还,或在这过程中她表示有什么问题需要晚还几天,都没事。但一般如果电话设成呼入限制、呼入转移或设置为黑名单、拒接、关机,这种就是高风险客户。最后失联或者车转卖,就会造成我们的损失。针对类似拒接电话、换手机号等,后台几次联系不上,会有第三方合作公司上门收车”。
至于张女士是哪种情况,该负责人称:“她应该属于逾期不还,后台打电话不接或呼叫转移。”
记者询问张女士方是否已经补交逾期的贷款并已缴纳滞纳金,该负责人表示:“有可能原来不着急,等车被拖走了,她才着急交。”
疑问重重警方已介入调查
开走车辆的到底是什么人?这种做法又是否合理?
对符先生的质疑,公司负责人表示:“(收车)第三方催收公司完成,应该受到了安吉公司的授权委托。融资租赁合同里应该有约定,如果不把车拖走,客户转卖、GPS拆掉,那么租赁公司承担的损失就很大了。”
在符先生提供的租赁合同中规定,如果承租人出现违约的任一项,如未按约支付租金、拒绝安装安全控制仪、出租人无法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与承租人取得联系等等,出租人有权采取措施,其中包括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退还承租人租赁保证金、径行收回租赁车辆等。
至于张女士的情况是否属于违约?开走车的人是什么身份?为何要开走车?是否与逾期还款、未安装GPS等有关?收车的行为又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需要以造成承租人受伤为代价?造成的人员受伤又该谁来负责?
目前,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南阳湖派出所已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