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9:21:21来源:法律常识
因工程款未结算,缺少资金周转,好友作为中间人借得2万元,谁知通过中间人偿还欠款后,债权人却表示并未收到此款。近日,固镇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民间借贷引起的诉讼纠纷。
据悉,被告王某自2014年起开始承包工地工程,因工程款未及时结算,缺少了资金周转,便想要向好友耿某借款,遂于2014年8月2日找到了好友耿某。耿某因自己手中也无闲钱,便推荐好友张某,原告张某认为耿某和自己是好朋友,借款问题不大,便于当天借款2万元给了被告王某,写下了借条,约定月息为2分。因借款时间较长,近日原告张某找到被告王某索要欠款及利息,谁料王某表示已经把钱给过耿某,嘱托耿某帮自己代还给张某,但是原告张某表示从未收到还款。
办案法官了解案件来龙去脉后,让原被告双方联系中间人耿某,耿某电话始终显示停机状态。由于王某确无证据证明已经偿还欠款,只能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经法官释法析理,被告王某愿意分批偿还所欠欠款,另行向耿某主张自己的合法诉求,双方达成了和解。
法官提醒:所谓诚信才能走遍天下,能够在你困难的情况下借钱给你,那是最信任你的人,别把那信任当做一片白纸,变得一文不值,呼吁大家诚信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