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9:28:30来源:法律常识
【导读】
租房,本身是一件互惠互利,各取所需的事情。我的房子就在这,你认为合适就租,我也没有强迫你租。但是既然你租了,那我们双方就得按照租房合同约定,诚实守信。租期届满若不续租,腾房搬走是租客的义务也是基本素质。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租客可能因为与房东发生矛盾纠纷,亦或是个人原因,在租期届满后,既不续租支付租金,又不腾房,东西堆在租房内,让房东无可奈何。
问题来了:房东能否直接将租客的东西搬走?房东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笔者说法】
房东直接将租客的东西从租房中搬走,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妥当的,可能引发租客起诉赔偿损失,使自己从合法维权者变为侵权者,实在得不偿失。
作为房东,该采取何种手段维权?
首先,看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约定关于逾期腾房的违约责任,以及明确约定经催告后仍不缴纳房租、不腾房的,对于租房内的物品,房东有权自行处置。若有约定这一条,那么房东可以在租客拒不支付房租,又限期不腾房的情况下,先向租客发送书面通知,如通过微信、短信、EMS邮寄的方式通知,给予租客合理的腾房时间。若限期不腾房,则房东有权自行处置屋内物品,对于屋内物品的损失由租客自行承担,同时房东有权向租客追究违约责任。
注意:房东行使上述权利,一定要在双方事先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清楚,否则即便租客逾期不腾房,房东也不可自行开锁对租房内物品进行处置。
其次,如果双方在租房合同中并未约定租客逾期不腾房,房东有权自行处置屋内物品的约定,房东该如何做?
作为房东,需要先履行通知催告义务,如通过微信、短信、EMS邮寄的方式通知,通知租客腾房并给予租客合理的腾房时间,若租客限期不履行义务,房东有权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承租人退还租赁物、履行腾房义务,同时请求承租人支付租期届满之日起至实际返还租赁物、履行腾房义务之日止的租金损失。若租赁合同有另外约定违约责任,则可以一并主张。
【结语】
在此建议房东在租房合同约定如下几条:
1 约定承租人的送达地址;
2 约定"租赁期限届满之日,承租人应当退还租赁物,并腾空屋内物品,返还租赁物钥匙。经出租人催告后仍不返还租赁物及腾空屋内物品的,出租人有权自行处理承租人在租赁物内的物品,并要求承租人承担从租赁期满之日起至处理承租人物品完毕之日止的租金损失,同时因为出租人处理承租人物品而产生的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以上系针对承租人"三不做"的建议,即"不续约、不付租金、不腾房"。租赁合同越是完善,越是能够妥善处理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