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欠贷不还,险害儿子被大学拒录,高考录取都要“连坐”了?

时间:2022-11-11 19:48:57来源:法律常识

■ 观察家

因父亲失信儿子险遭大学拒录,跟禁止老赖子女就读高学费私立中学,有着本质区别。

据媒体报道,今年高考,浙江温州苍南饶先生的儿子发挥出色,考上北京某知名大学。正当一家人沉浸在喜悦之中,该学校来电说可能无法录取。原因是,饶先生欠银行贷款不还,进入执行程序至今尚未执结,去年7月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眼看儿子三年努力化为泡影,饶先生马上联系银行,分分钟还清欠款。

在此事中,饶先生欠款不还,却在儿子上大学受限时迅速履行了还款义务,足见他有充分的履行能力,却在之前成功规避了执行。对其做法,理应加以鞭挞。现实中,由于财产查封、扣押等执行措施是法定的、有限的,而部分失信人隐匿、转移财产和对抗执行的办法却很多样,这也使得很多执行人员查找可供执行财产总是徒劳无功。怎样在法定框架下增强震慑、加强约束,确实是个待讨论的问题。

但因为父亲失信,儿子险遭大学拒录,其合理性有待商榷。这跟禁止老赖子女就读高学费私立中学,有着本质区别。

在我国,很多父母对子女的关爱尤甚,因自己不履行义务而累及子女,的确会让他们多些顾虑。再无赖的老赖,在失信可能影响到子女相关权益时,都可能因顾忌到对子女的不利影响而主动履行义务。

也应当注意到,现代社会讲究人格独立。父母与子女虽然关系亲密,在利益方面也经常交叉在一起,难以分割,却也属于彼此独立之人,尤其在公民权利上是相互独立、互不影响的,而不能也不该像古代那样实行株连。

对失信人子女上贵族学校、私立学校方面的限制,之所以认为是正当的,是因为这并不是他们子女的固有权利,而是取决于家庭财产情况和高价供养。本质上,这限制的是失信人的财产权而非其子女的上学权利。

但老赖的子女考上大学名校险遭拒录,却有值得商榷、改进之处。毕竟,考上名牌大学未必取决于父母的财力,更多的是靠自己的努力。退一步说,即便能以限制父母供给的话,也不能因为父母的问题直接限制子女的上学与录取机会——这无疑直接侵犯了他们的受教育权。

这其间,有个边界需要厘清:属于他们子女本人的固有权利是不能限制的,只有那些非法定的、非必须的、非专属于本人的,而是失信被执行人用财产为其子女获取的机会、资格或权益,才是应当限制的。高消费限制的本质,就是限制超过基本需求的非必须消费,而非限制与高消费没有直接关系的其他权利。

子女也是父母消费时的重要考虑因素,因此对老赖约束时,涉及子女教育支出等方面高消费也不可避免地进入“射程”。但约束高消费归高消费,限制过界、不正当限制的问题显然也值得关注。所以接下来,希望在进一步探索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与惩罚措施的同时,也注意避免其子女因父母受株连——自身权利遭受不当限制的问题。

□吴元中(法律工作者)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