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2 09:24:00来源:法律常识
8月23日,文昌市人民法院会文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时间跨度二十余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陈某当庭向原告林某一次性付清饲料款9620元。
据悉,被告陈某于1998年因饲养生猪向原告林某购买饲料,欠下货款一万余元。原告持续不断向被告催还欠款,被告于2000年3月还款1000元,后又陆续还款3500元,累计偿还4500元货款,但是还款时均为现金交付并未留下任何凭证。原告主张被告一共欠款17620元,尚欠13120元,被告则认为一共欠款14120元,扣除已经偿还的4500元,尚余9620元未还,之所以一直未偿还是因为以前小孩尚小,上学需要费用,加之后来老婆患病,治疗耗资较大。被告在庭审中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3500元何时偿还已经记不清楚,双方在庭审中就欠款数额和被告还款时间争议较为激烈。
由于本案标的较小,且均为熟人关系,为降低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案件的周法官耐心进行了调解。经法庭调解,原告主动表示同意被告尚欠货款余额为9620元,被告承诺当场一次性付清。当被告将9620元现金交付给原告时,原告多年来淤积的不满一下释然。双方对法庭的调解过程和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为会文法庭法官真心为民解忧的积极态度和文昌法院的司法服务点赞。
编撰:刘灿东
摄影:林明来
审核:何启程 林芳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