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2 10:20:44来源:法律常识
映象网洛阳讯(记者徐孟国 通讯员关笑楠)“我是王某,我来把张某的钱还了…”8月20日,女子王某找到吉利区法院的执行干警,要求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
2016年,王某因向张某借款未按期归还,被张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某归还张某借款及相应利息后,王某以没钱还款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吉利法院依据王某填写的送达地址确认书上的地址依法向王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风险提示、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王某却抱着侥幸心理拒收邮件并与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
执行法官通过查控系统冻结了王某交通银行后,王某并未现身。而王某为逃避执行,已躲避到济源市打工。执行法官决定再次查询其银行账户信息,细心的执行法官发现,王某在交通银行账户被冻结后,转而又启用了工商银行和农商银行的几个账号,执行法官立即将王某新启用的银行账号全部冻结。
以为自己能够逃避债务的王某在收到一笔工商银行的汇款后,到银行取钱时,却被告知其账户已被法院冻结。王某这才懊恼的发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自己能逃避一时,却逃不了一世,她再也不想东躲西藏、被人用异样的眼光打量了。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王某主动到吉利法院找到执行法官,要求全部履行。申请执行人拿到全部执行款项后,拉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的说:“真没想到能这么快全额领到执行款,真是太感谢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