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准驾不符”、所驾摩托逾期未检验,屯昌一男子被罚4200元记22分

时间:2022-11-12 11:19:37来源:法律常识

驾车上路行驶需持有相应驾驶证,但总有人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4月10日晚,屯昌交警就查获了一起“准驾不符”且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屯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环东一路设卡严查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当一辆二轮摩托车经过卡口时,民警上前要求驾驶人颜某政进行吹气检测,结果检测棒亮起红灯,颜某政涉嫌酒后驾驶。

  经二次酒精含量测试,颜某政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核对驾驶证信息时,民警发现颜某政所持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属于准驾不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且其所驾驶的摩托车逾期未进行检验。

  针对颜某政的三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对其依法处以罚款4200元、驾驶证记2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扣留车辆的处罚。

  据了解,在当晚的整治行动中,屯昌交警还对另一名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因该摩托车未悬挂号牌、驾驶人刘某存未佩戴安全头盔,屯昌交警依法对刘某存处以罚款150元、暂扣车辆的处罚。同时,刘某存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吊销驾驶证且被追究刑事责任。(通讯员 梁定奇 记者 林鸿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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