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2 13:48:00来源:法律常识
禅城区法院民三庭与各金融机构、律所代表开展座谈交流。
禅城区法院民三庭法官向金融机构传递诉源治理理念。
2021年3月至今一年多时间,佛山市禅城区法院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涉房贷类纠纷案件专项调解行动”,成功调解促成银行与借款人和解、继续按揭还款178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文、图/刘艺明、廖旋
●涉房贷类纠纷案件,既影响金融债权的安全,又涉及市民的基本住房权益,事关国计民生。据统计,受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等因素的影响,2020年以来,禅城区法院受理的涉房贷类案件数量激增,达到1318件。
●作为金融专业审判法庭,该院民三庭秉持护金融、保民生、促稳定的办案宗旨,将调解优先的办案理念挺在最前,打出了自己一套独特的“组合拳”。自该庭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涉房贷类纠纷案件专项调解行动”以来,审结涉房贷类案件658件中,成功调解处理178件,调撤率达27%,解决诉讼标的金额1.53亿元。在这些案件中,既化解矛盾、息诉止争,也有利于维护地方的社会稳定,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银行与购房者取得双赢。
应调尽调
“有一线调解可能,绝不轻易出判”
“谢谢你们,让我保住了三代人居住的唯一房产。”再到法院时,陈某已经不像第一次庭审时那样的激动与无助,脸上也第一次露出了笑容。
原来,因为陈某连续多月拖欠房贷本息未还,银行基于债权风险遂至法院起诉。一方面,案涉房产只办理了预告抵押登记;另一方面,陈某觉得自己只是暂时欠下两三万元的逾期本息,银行就要让他腾退房屋,导致他们一家人无家可归,做法很不人性化。由于争议太大,双方在第一次开庭时矛盾一度非常尖锐。
“简单快速出判,对原被告双方可能会造成‘双输’的后果。”禅城区法院民三庭法官接手这起案件后,考虑到陈某只是一时资金周转困难,要保住房产的意愿又非常强烈,法院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筹钱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办理正式抵押登记,便可以打消银行最大的顾虑,为调解创造出空间。于是,承办法官便与双方进行了多次电话沟通,并先后组织三次调解。经沟通后,银行方面也主动提出了可行的调解方案,并对律师费进行适当减让,以便让陈某更快地筹集到足够的资金解决当前的困境。
随后,陈某办理了正式抵押登记,同时也交纳了逾期本息和律师费,银行方面同意陈某继续履行分期还款合同,双方达成和解。银行避免了出现不良资产的情况,陈某一家的生活也慢慢回到了正轨。
调判结合的方式,既有效维护房贷市场稳定,又切实为购房人纾困减负,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因此,禅城区法院民三庭始终坚持应调尽调,力促调解成功。一方面,法官穷尽送达方式,提高被告到庭率,组织面对面调解。该庭对涉房贷类的案件,除采取传统的邮寄送达外,还通过短信息平台向被告发送开庭信息提醒,通过电话加强庭前与被告的沟通,了解被告实际困难和调解的意愿,确保开庭当天的调解工作顺利进行。另一方面,法官一直坚持“有一线调解可能,绝不轻易出判”的工作原则,以保基本民生为宗旨,确定合理调解期限,制定可行调解方案,鞭策借款人主动还清逾期欠款,为商定调解方案创造积极条件。
据统计,自2021年至今年3月,禅城区法院民三庭共促成银行与借款人和解、继续按揭还款178件,调撤率达到27%,调撤率是其他金融案件的3倍以上。
转变观念
力促诉源治理观念
根植金融机构
“金融案件量多与经济发展相关,我们无法左右,但银行是否可以在诉讼前多设置一个屏障?作为法官,我们也真心希望银行在进入委托代理律师诉讼催收前,可以增加一个协商的环节,与当事人作更充分的沟通。”
2021年以来,禅城区法院民三庭党支部借助与银行业协会搭建的党建共建平台,与作为银行业协会会员的各金融机构举行座谈交流15次,发送司法建议21份。民三庭党支部书记、副庭长郭蕾在与金融机构的座谈会上,多次提出了上述“诉源治理”的观点,希望从源头上可以遏止涉房贷类案件增长的态势。对此,建行佛山市分行信管部总经理李小艳深有感触。
“‘诉源治理’的观点,给我们带来的是一种观念上的转变,为我们处理类似的金融纠纷打开了新思路。”李小艳表示,以往银行的观念更偏向于“以诉促收”,对催收无果的欠款客户,就会选择诉之于法院。现在,则尽量“以谈促和”,第一时间是想方设法和客户沟通,打电话不通就去上门面谈,能谈尽谈,尽量与客户协商一致,达成非诉和解。“这实际上就是处理个人房贷案件流程上顺序的改变,我们明显感觉到的变化是诉讼量少了,借款人不理解的情况也少了。”
要实现房贷案件“应调尽调”,除了法院积极创造条件,也需要金融机构理念的转变。民三庭法官还会向各金融机构传达和谐化解金融纠纷的理念,促使金融机构赋予代理律师更多的调解权限,积极配合法院参与调解,对有意愿还款并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在还款期限、费用减免等方面给予更大程度的宽限条件。
来自建行佛山市分行的一组数据,反映了观念转变所带来的正面变化。建行佛山市分行起诉至禅城区法院的个人房贷类案件数量2021年同比下降了近30%,调解率则同比上升超过32%。通过调解,建行佛山市分行实现了快速回收压降不良率,个人房贷不良率同比下降超过13%。
以人为本
“应延尽延”助购房欠款者渡过难关
房贷类案件涉及金融债权和借款人居住权问题,对于一些双方难以达成共识,需要作出判决的案件,禅城区法院又是如何全力护金融、保民生、保稳定?民三庭庭长刘鸿宇表示,“应延尽延”以及严控解约标准,是禅城法院民三庭在审理房贷类案件时一直秉持的理念。
“应延尽延”的理念帮助购房欠款者渡过难关,体现人文关怀。一起令法官印象深刻的案件,则很好地反映了民三庭如何践行这个理念。据承办法官回忆,当时作为被告的两夫妻中,作为借款人的妻子庭审前已病危住院,丈夫又因经营不善导致逾期还款。
“这个房子我老婆特别喜欢,也承载了全家人的情感和回忆,现在我老婆病危了,我真的很想把房子保留下来。”在法官面前,丈夫边说边哭成了泪人,让法官也为之动容。筹集资金积极治疗乃情势所需,了解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和希望保住房产的强烈意愿后,承办法官在判决时首次将判决生效后还款履行期限延至30天,并与银行作了充分的沟通,留足时间给借款人配偶偿还欠款,尽力使其能够保住这间对他们夫妻来说非常有意义的房屋。
因为借款人存在数次逾期还款,银行起诉主张其立即清偿全部购房贷款,但该借款人的逾期天数均为一两天,且在立案之前已经清偿所有逾期款项;因为借款人在银行有一笔小额网络贷款出现逾期,该行起诉主张其立即清偿全部购房贷款,但案涉房贷从未出现逾期……面对这些违约情况较轻的情形,民三庭都会从保证基本民生、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角度出发,判决驳回原告银行的诉请,继续履行原房贷合同。
刘鸿宇介绍,一年来,共判决支持贷款人还清逾期后继续履行分期还款合同16件。上述的案件反映民三庭在严控解约标准过程中,坚持平衡保障金融债权和借款人居住权并重,对短期逾期或已清偿逾期的,不予支持宣告贷款提前到期主张。此外,该庭还召开专业法官会议,统一了涉房贷案件支持利息、罚息、复利的上限,以及律师费计收等裁判标准,让广大市场主体切身感受到综合融资成本实实在在下降。禅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云雄指出,为了落实佛山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一号改革工程”,该院坚持促发展和保稳定并重,按照国家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工作要求,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特别是在当前疫情影响之下更注重为经济困难的借款人纾困减负,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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