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2 13:59:42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林焕新)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缓解就业压力,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四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通知》提出,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应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报送征信信息,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贷款学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贷款承办银行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
作者:林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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